广元市妇联开展《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家庭保护”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 2024-11-09 来源: 本网
11月7日,按照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安排部署,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分领域加强对《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学习宣传,广元市妇联联合广元市家庭教育促进会在利州区大东英才学校开展了《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家庭保护”专题宣讲。50余名家长代表现场聆听了宣讲。
市妇联党组成员、妇儿工委办主任母春玲现场宣讲
利州区大东英才学校校长马建群主持活动
活动中,市妇联党组成员、妇儿工委办主任母春玲向家长朋友们传达了党中央对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一系列工作要求,全面介绍了《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颁布背景、主要内容和法律约束效力,从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生活环境、生命安全、家校社协同等方面逐条讲解了“家庭保护”章节的主要内容和操作层面的重点要点。
活动现场
家长学习《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家长学习《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活动现场还为家长们印发了《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学习资料。家长朋友们纷纷表示,通过活动的开展提升了自己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第一责任人的法治意识和保护能力,将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言行和适宜的方法,教育、引导、影响和保护孩子,认真做到依法带娃,争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