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爱护航,广元市大力宣传《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发布时间: 2024-10-18 来源: 本网
10月14 日—10月18 日,按照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工作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广元市妇联以“未”爱护航—贯彻落实《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为主题,在苍溪县、剑阁县、青川县3个欠发达县域和乡村振兴重点县旺苍县开展了《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专题宣传,着力增强儿童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宣传活动以宣讲形式开展,编辑印发宣传资料2000余份,面向妇女群众、留守儿童、学生及家长、“爱心妈妈”等群体,围绕条例的“七大保护”内容开展法律知识普及,为留守儿童、学生及家长、“爱心妈妈”等群体赋能,提高了社会的认同感、家长的责任感和孩子的安全感,为《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