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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广元进一步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保护

发布时间: 2023-03-15 来源: 本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夯实我市创建“儿童友好城市”基础,切实解决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下简称“两类儿童”)居住地分散、权益保障难、风险隐患大等突出问题,近日,市民政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妇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广元市进一步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实施对象为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愿意集中供养(寄养)的“两类儿童”(18 岁及以下),以及县区民政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判定,有集中供养(寄养)必要的“两类儿童”。各级各部门通过“实施专项行动、建立长效机制、建强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全市“两类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保障特殊困难儿童平等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方案要求,各县区依托“全国儿童福利系统”逐人入户,锁定需要集中供养(寄养)的儿童,科学制定《“两类儿童”集中供养(寄养)工作方案》。“两类儿童”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经村社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审批等程序, 3 月 20 日前,按照入住儿童福利机构相关规定程序,入住市儿童福利院。


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关爱“两类儿童”的工作职责,对“两类儿童”落户和户口迁移、就近就便就学、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医疗保障、康复救助等方面压实工作责任,要求市级相关部门要围绕“做好儿童收留抚养工作”等 8 项重点任务,支持市儿童福利院优化提质为集 “养、医、康、教、社”一体化发展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各县区加快推动本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县区中心、乡镇街道站、村社点三级阵地建设,建立受理集中供养(寄养)需求、日常入户巡访、依法行政干预、强化政策宣传的长效机制,夯实基层儿童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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