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妇女联合会 关于推荐2023年度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候选对象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1-05 来源: 本网
根据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妇厅字〔2022〕62号)和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川妇知〔2022〕70号)文件要求,经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和党组会研究等程序,拟推荐全国巾帼文明岗3个、全国巾帼建功标兵2名、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1个,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巾帼文明岗(3个)
广元市公安局妇委会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法院羊木人民法庭
二、巾帼建功标兵(2名)
杨 敏 苍溪县雍和乡桃园村党支部书记
强海英 市文广旅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三、巾帼建功先进集体(1个)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月5日—11日)。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市妇联反映情况。电话:0839-3090906;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北段19号;邮箱:695928899@QQ.com。
广元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