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3-02-08 来源: 本网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妇联职能简介
(二)市妇联2023年重点工作
(三)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进妇女儿童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减少0.3万元,原因继续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2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妇联职能简介
(1)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调查研究我市不同地区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提出建议。
(3)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妇女活动及城镇妇女开展“巾帼建功”活动。
(4)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扬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5)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贯彻执行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参与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7)建立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妇女的大团结。
(8)负责机关和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
(9)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市妇联2023年重点工作
服务中心大局,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
(1)谋划好2023中国(广元)女儿节
一是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要求及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创新开展好女儿节。二是开展组织实施好趣味凤舟赛和竞技凤舟赛、游泳比赛、万人相亲大会等固化活动。三是丰富、提升活动内涵,做好开幕式现场重新选址、调研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对女儿节活动提出的总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文旅融合”原则,不断提升广元女儿节活动影响力。四是力争全国妇联作为2023中国(广元)女儿节指导单位。
(2)扎实做好项目工作
一是抢抓机遇积极策划包装储备项目。围绕“十四五”规划和“一老一小”政策机遇,聚焦中省预算内项目投资主要方向,结合市妇联工作职能和现有基础条件,谋划、筛选、包装“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试点、省级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示范基地和乡村振兴巾帼示范基地建设等项目。二是全力以赴切实抓好重点项目推进。结合《广元市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指标要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加强儿童权利保障,拓展儿童成长空间,改善儿童发展环境,全面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三是积极争取省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抓好全国省级贫困妇女“两癌”救助、东西部协作社会援助项目、省级妇女儿童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工作,抓好青川县、旺苍县省级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示范基地建设和苍溪县乡村振兴巾帼示范基地建设等项目。
(3)创新开展“创绿色家庭 建美丽庭院(阳台)”城区环境美化行动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妇联、市委主要领导关于“美丽阳台”评选批示精神,提炼总结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引导全市广大家庭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二是召开广元市“美丽阳台”现场推进会议,开展宣传、推介、表扬等活动。三是开展“绿色家庭 建美丽阳台”创建活动,评选一批“绿色家庭”创建示范户,评选一批“美丽阳台”,联合相关单位开展“绿色家庭”创建系列活动。
(三)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进妇女儿童工作
1.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把妇女群众紧紧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一是广泛宣传党的理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妇女、武装妇女,把思想政治引领贯穿到妇联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开展“巾帼心向党”系列活动,深入开展“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化“百千万巾帼大宣讲”活动。二是扎实开展“我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和家庭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两癌”免费检查、寒暑假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等,把党的关爱和温暖送到她们身边。三是持续开展先进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关心关爱,组织三八红旗手(集体)等参与重要庆典、纪念活动,开展“送讲到基层”活动,营造学习先进、争做先进的氛围。
2.推进巾帼创业建功行动,服务乡村振兴。
一是强化项目争取。积极争取省级妇女居家灵活就业项目、全国及省级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等项目落地。二是促进创业发展。发挥“巾帼建功三大互助会”作用,扶持一批巾帼现代农业基地、留守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示范基地、妇女创业带头人,做亮广元“妇字号”品牌,评选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单位、个人。突出抓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举办巾帼家政服务技能大赛。三是创新关爱模式。用好广元市慈善总会 妇女儿童“曌”基金,凝聚社会力量关心帮助困境妇女儿童,积极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四是深化交流合作。加强与浙江杭州市妇联交流合作,持续开展杭广两地妇女“云”培训,推进惠及妇女儿童的协作项目实施,建成东西部扶贫协作妇女创业实验地,强化与重庆市渝北区和合川区互访互惠,实现协作共赢发展。
3.深入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一是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做好家风文明专项劝导行动。开展家风文明劝导。组建家庭文明指导服务队伍,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家风文明劝导专项行动,督促市民遵守践行《广元市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和《广元市家庭文明公约十条》。选树优秀家庭典型。常态化开展家庭典型选树活动,持续开展“最美家庭”寻找、“绿色家庭”“平安家庭”创建评选活动,促进和弘扬家庭文明新风。突出党员领导干部家风家教建设。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持续开展“传家风 立政德 ”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清廉家风。二是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编制出台《广元市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五年规划(2021-2025年)》。指导县区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开展家庭监护培训提能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家庭亲子阅读系列活动,引领妇女和家庭成员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建设困境儿童智慧服务综合平台。探索建设覆盖全市城乡困境儿童的网络信息统计系统,动态收集困境儿童服务需求,畅通家庭教育指导、关爱维权帮扶、儿童心愿收集等服务渠道。
4.贯彻落实新“两纲”,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普法宣传。发布宣传和组织实施好《广元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做好“两纲”年度监测统计;进一步深化“建设法治广元平安广元·巾帼在行动”,统筹开展妇联系统“八五”普法工作,组织开展三八维权周、6·26禁毒、11·25反家暴等节点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民法典》《反家暴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试点示范和“平安家庭”示范工作。二是做实维权关爱。强化12345政务热线和12338妇女儿童维权热线信访化解,积极做好信访舆情工作;实施法律援助,纵深推进“妇联—律师”直线维权服务工作模式。继续开展以国奶扶贫等项目为载体的困境儿童帮扶救助工作。三是打造维权品牌。持续贯彻落实妇女儿童维权“五项机制”,夯实妇女儿童维权站工作,持续打造提升“巧姐工作室”“老妈妈劝和队”等维权工作品牌;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联动机制,落实婚姻家庭纠纷及家暴、性侵、虐待等报告制度,加强联动处置力度。
5.深化夯实妇联组织建设。
深化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形成强大合力。一是建强队伍。召开广元市第七次妇女代表大会,不断扩员增力,增强组织战斗力。贯彻落实《四川妇联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2019-2023年)》,利用高校、省妇干校和市委党校继续办好女性领导力提升培训和基层妇联干部培训,不断提升妇联干部服务妇女儿童工作能力和水平,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二是建强载体。强化党建带妇建,以顺应新时代妇女的新变化新需求,做深做实“两新组织”、高校等新兴领域妇女组织的建设和妇女工作。三是建强阵地。借用现有资源,因地制宜建立妇女之家、妇女微家,规范化建立儿童之家。四是建强机制。深入推进全市妇联系统改革的调研,加大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组织的调研,厘清家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妇女联合会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妇女联合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媒体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广元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收支总预算302.4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减少84.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8.3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纳入全年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收入预算302.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2.4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支出预算30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01万元,占84.30%;项目支出47.48万元,占15.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2.4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9.4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8.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基础绩效奖纳入全年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2.4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2.49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8.34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纳入全年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0.71万元,占82.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7万元,占7.92%;卫生健康支出8万元,占2.64%;住房保障支出19.81万元,占6.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03.2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党建经费、设备购置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7.4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3.5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9.8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5.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34.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减少0.3万元,原因继续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原因是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广元市妇女联合会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商务车1辆,主要保障公务出行。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减少了0.5万元。 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妇女联合会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广元市妇女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4.7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2.94万元,降低7.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一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广元市妇女联合会本年度未预算政府采购额度。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妇女联合会共有公务车1辆,其中,公务出行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广元市妇女联合会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2023年,广元市妇女联合会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47.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7.48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开展妇女儿童工作、乡村振兴、女儿节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