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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二十大 努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2-09-29 来源: 本网

广元市新《两纲》由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组织,川北幼专编写工作组、市级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妇儿工委参与编制。新《两纲》聚焦服务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需要,妇女发展纲要41755字,分别从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等8个发展领域,提出与广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77项主要目标和98项策略措施;儿童发展纲要43909字,依托创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分别从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等7个发展领域,提出与广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75项主要目标和96项策略措施。广元新《两纲》在对标对表国家和四川新《两纲》基础上,结合广元实际,坚持民生为本,有一些创新亮点。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参与下,随着广元新《两纲》的落地实施,将会推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实现更加全面、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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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与健康领域。一是重点更聚焦。关注农村妇女生存发展,提出以农村为重点、城乡妇女生存发展一体化水平基本均衡为目标,加强农村地区、偏远山区等薄弱环节的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促进全市妇女医疗条件均衡发展。二是能力再提升。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妇幼卫生保健中心,市、县(区)政府办好1所妇幼保健机构,建成1家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赋能妇女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服务更优质。树立“大妇幼”“大健康”理念,加强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等妇女保健亚专科建设,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鼓励社区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推动智慧妇幼建设,努力让广大妇女获得感更有保障。


妇女与教育领域。一是增加学位供给。结合城镇化进程和人口流动变化趋势,充分考量我市盆周山区特点,按照“幼儿园就近就便、小学向乡镇集中、初中向中心城镇或片区集中、高中向县城集中、资源向寄宿制学校集中”的思路,坚持市级统筹、县(区)主责,统筹推进基础教育学校布局优化调整,增加各类教育的学位供给。二是强化义教保障。推进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持续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推进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改善学校用餐和学生寄宿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健全精准控辍保学“五长责任制”长效机制,确保女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和辍学。落实未成年人性侵和性骚扰强制报告义务。三是提升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各类学校教育质量,创建省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40所,创建省级引领性示范普通高中和特色办学示范高中10所,为中小学生就近接受优质均衡教育提供多样化支持。发展高质量、有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推进中职“三名工程”和高职“双高计划”建设,高起点规划建设三江职教园,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创建地方应用型本科高校。


妇女与经济领域。一是加大妇女就业政策支持。打造“广元女子振兴示范园”,支持打造妇女手工品牌,扶持传统手工艺品产业发展,开展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特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和生态种养业园区建设,打造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园区、田园综合体等示范项目。二是加强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养家政行业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和新就业形态吸纳妇女就业。组织动员农村妇女积极参加实用技术培训。探索实施学历提升计划和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女农民争做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和农业产业发展领军人。三是提高妇女就业服务质量。开展妇女技能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大赛,举办定向就业招聘会。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妇女创业主体贷款支持。实施数字经济新业态培育行动,引导妇女在新经济新业态中灵活就业创业。开发适合女大学生的就业岗位,促进供需对接和精准帮扶。支持农村女性就地就近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优质特色农产品,实现增收致富。四是加强女性劳动权益维护。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避免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保障妇女对承包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益。保障结婚、离婚、丧偶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领域。一是重视妇女人才培养。合理提高市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的女性比例,推动妇女人才库建设纳入市内各级党委人才统筹管理。推动落实“头条工程”“百千万巾帼大宣讲”“永远跟党走”等活动,提高妇女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二是推动妇女参与治理。完善村(居)委会民主选举制度,保证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成员。鼓励和引导妇女积极参与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妇女议事会、巾帼志愿服务队、女性社会组织等作用,引导妇女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三是充分发挥妇联作用。推动妇联组织成为培养、锻炼、输送优秀女干部的重要平台,加强基层妇联干部和执委等妇女骨干培训,推动村妇联主席进入村委会。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畅通妇女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


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一是健全妇女健康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支持面向妇女开展商业健康保险服务项目,健全妇女健康保障体系。二是构建妇女关爱服务体系。构建涵盖残疾妇女、农村妇女和城镇女职工的妇女关爱体系。建立残疾妇女、贫困孕产妇、独居老人动态更新的信息台账。三是提升妇女医养服务能力。建设1个医养结合省级重点项目,支持1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养结合示范中心,建成5-10个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一是分类开展家庭文明活动。面向不同人群和地区,开展生育政策、婚恋观、清廉家风、移风易俗、“绿色家庭”、邻里互助、抵制餐饮浪费等宣传教育或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线上线下模范家庭事迹和家风巡讲活动。积极倡导构建男女平等、温馨和睦、文明礼貌、齐心互助的婚姻家庭关系。二是探索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将家庭传统美德、当代模范家庭、法制教育、婚育健康宣传、婚姻家庭关系辅导融入婚恋教育辅导网络课程,探索将婚恋教育辅导网络课程纳入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工作模式。


妇女与环境领域。一是推进生态典范城市建设。持续推进中国最干净城市建设,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二是打造女性文化交流品牌。办好中国(广元)女儿节,开展女性文化研究,扩大社会影响力,搭建交流平台,持续打造我市妇女人文交流品牌,展现好广元形象。


妇女与法律领域。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倡导家庭暴力零容忍理念,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执法检查和督查督办。二是强化监督干预。建立社区网络化家庭暴力重点监控机制,建立村(社区)干预家暴网络。完善落实家庭暴力发现、报告、处置机制,强化相关主体强制报告意识,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三是构建联动机制。完善维权机制和多部门联动的调解体系。及时签发人身保护令,加强对受暴妇女的心理抚慰、身体康复和生活救助,加大对施暴者的法治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和监督回访力度。建立家暴案件分性别信息统计制度,构建公安、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联动调解体系。


展望未来十年,通过《广元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的落地实施,党对妇女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广大妇女政治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妇女权益、家庭教育等法律法规执行更加有力,妇女各项权益保障更有温度,反家暴联动机制更加健全,全市不同地区、不同群体妇女享有更加精准、更加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广元女子振兴示范园等重点工程作用进一步发挥,中国(广元)女儿节等女性文化品牌功能进一步彰显;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良好家庭家风建设成为社会共识,我市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广元妇女的发展将更加全面、更加均衡、更有质量,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广元妇女事业发展必将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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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与健康领域。新增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中小学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稳妥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动态调整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强化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巩固营养改善计划成果。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提高保健效果。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将学生健康体检结果纳入学校档案管理内容,把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评价考核体系等内容。


儿童与安全领域。新增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健全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把学生交通安全保障作为平安建设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将儿童食品安全纳入市、县(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学校学生欺凌防治主体责任,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置流程。在校园周边探索实行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加强强制报告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引导工作等内容。


儿童与教育领域。新增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扩容增量,加快公办幼儿园和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50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80%。完善幼儿园评价体系,重点评价幼儿园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提质增效。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公办义务教育常住人口全覆盖。实施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行动计划,培育一批优质高中、特色高中和综合高中,创建省级引领性示范普通高中和特色办学普通高中10所。实施名教师、名校长、名学校、名教育集团培养培育计划,推进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儿童与福利领域。探索在驻地乡镇试点建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机构,解决驻地乡镇人口集中社区的婴幼儿照护问题。推动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残疾儿童的医疗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通过新改扩建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转型,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站挂牌等方式,建立市、县两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内容。


儿童与家庭领域。新增加强家庭监护责任和家庭教育责任落实指导。家庭—学校—社会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协同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建立完善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服务站点评估体系和评价标准等内容。


儿童与环境领域。新增细化公共财政资金向儿童议题优先配置的比例,培育落实儿童优先的社会共识,推进儿童服务优先供给、建立校园冲突的听证和协商机制,鼓励儿童、家长与教师共同参与解决校园冲突问题、推动建设具备科普、体验等多功能的自然教育基地。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建设儿童友好公园建设,推进城市和郊野公园设置游戏区域和游憩设施,合理改造利用绿地,增加儿童户外活动空间 、强化防灾减灾安全教育,增强儿童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等内容。


儿童与法律领域。新增以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政策规划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未成年人的利益和需求,在处理未成年人事务中始终把未成年人权益和全面健康成长放在首位,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将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关系密切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纳入少年法庭收案范围。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等内容。


展望未来十年,通过《广元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的落地实施和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推进,“儿童优先”的理念将逐步深入人心,成为全市各界的共识;儿童的健康与保障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儿童将接受更加均衡、更有质量、更加多样化的教育,儿童的身心发展更加健康;儿童福利范围进一步扩大、水平进一步提升,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弱势群体将得到更多关爱和保护,城乡儿童享有资源和权利的差距将进一步缩小;儿童权益保护机制将进一步健全,保护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儿童权益保障将更加有效。我市儿童将得到更加充分、更加均衡、更有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全市儿童事业发展必将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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