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妇女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1-03-22 来源: 本网
目 录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一、广元市妇女联合会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调查研究我市不同地区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提出建议。
3.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妇女活动及城镇妇女开展“巾帼建功”活动。
4.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5.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贯彻执行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参与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7.建立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妇女的大团结。积极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友谊、加强合作。
8.负责机关和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
9.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市妇联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11.2”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巾帼心向党、奋斗新征程”主题,紧扣“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线,围绕市委“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着力在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妇女发展、妇女维权、新“两纲”编制、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妇联改革、推进社会治理与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元市妇女联合会部门预算包括:广元市妇女联合会本级预算、未单独编报预算的会属事业单位广元市妇女培训中心预算。
市妇女联合会总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其他事业编制5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14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其他事业人员4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8人。固定资产总额56万元。
三、广元市妇女联合会2021年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妇女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93.23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66.87万元增长9.88%;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93.23万元,较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66.87万元增长9.8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活动工作,主要是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发挥广大妇女、巾帼志愿者在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线,开展线上线下群众性宣传教育及巾帼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所以经费增长。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36.3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7.22万元,公用支出39.14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56.87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3.2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93.2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3.23万元,比2020年财政预算数266.87万元增加26.36万元,增长9.8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经费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58万元,占84.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3万元,占6.11%;卫生健康支出9.98万元,占3.4%;住房保障支出18.74万元,占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236.5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61.64 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增加及功能分类代码变动造成。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1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0.0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将妇女培训工作合并到妇女儿童业务工作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单位妇联妇女儿童工作的办公经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0.6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2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经费变动。主要用于单位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 17.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8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及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9.9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3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社会保障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预算数为18.74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2.83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档晋级。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6.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7.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39.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安排1.5万元,较2020年2.01万元预算减少0.51万元,下降25.3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继续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广元市妇女联合会核定车编 1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1辆。 2021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维护费3.3万元),较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85万元减少0.55万元,下降14.2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继续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三)因公出国(境)费。广元市妇联无因公出国(境)计划,无预算安排,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广元市妇女联合会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本单位未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妇女联合会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广元市妇女联合会2021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9.1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1年,广元市妇女联合会共有公务车1辆,其中,公务出行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广元市妇女联合会本年度未预算政府采购额度。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广元市妇女联合会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56.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56.87万,自有资金收入预算0万元,其他资金预算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开展妇女儿童工作、乡村振兴、女儿节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