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妇联关于新媒体平台建设运营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8-03 来源: 本网
广元市妇联关于新媒体平台建设运营的公告
为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群团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主动适应互联网+新趋势的需要,经研究,广元市妇联决定向社会发布合作信息,决定采取竞争性磋商服务方式公开征集新媒体建设承接单位,共同助推广元市妇联新媒体平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元妇联官方网站、广元妇联微信公众号和广元女儿美微博新媒体建设运营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时间
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具体日期为与合作方签约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三、运营服务费
预算金额8万元
四、项目要求
对市妇联各项工作进行有效宣传,提高宣传覆盖面,全年宣传有效覆盖面不少于100万人次。扩大宣传影响力,深度挖掘市本级信息发布渠道,并积极向省级以上各类媒体报送各类宣传信息。增强宣传互动性,搭建市妇联与妇女群众沟通渠道平台。
五、服务内容
(一)常规运营
1.根据我单位全年工作计划安排和活动需要,开展各类直播活动不少于8次。
2.做好相关活动拍摄后的视频素材整理、剪辑、归档,每年制作视频不少于2个(含素材收集整理、拍摄剪辑等,版权归市妇联所有)。
3.策划执行与新媒体相关的线上线下互动,结合每季度重点工作开展新媒体主题宣传活动策划,每季度策划1个宣传主题活动(包含必须的活动程序开发和应用),并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执行。
4.配合各部室活动开展,根据甲方提供信息、相关时事消息进行编辑加工发布,完成活动线上发布编辑、宣传报道工作,扩大影响力;每天固定发布相应微信、微博图文,采编互联网热点话题文章,本地实事消息;围绕妇联工作属性,制作原创图文内容。对大型活动提供专题微信技术支持。
5.根据活动开展,提供相应的海报、展架、H5、PPT、小视频等多媒体编辑制作服务内容。
6.负责管理广元市妇联网站的系统、域名、服务器等,提供内容维护更新,版面修改等工作,同时需确保网络安全。
(二)服务要求
1.相关直播全程确保安全无故障,要根据活动规模达到相应的收看效果。原则上,直播收视率确保10万人次以上。
2.发生紧急舆情等突发情况,提供7×24小时热线服务,接听我单位电话,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3.各类服务需求需在2小时内响应。
4.合作方应保证其拍摄、制作的视频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合作方承担,由此而给我方造成损失的,合作方应给予赔偿。
5.合作方对播出或者制作的视频内容要严格把关,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政治纪律,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服务团队配置要求
1.申请项目以法人名义进行,不接受自然人申请。
2.项目申请单位成立并已持续运营3年以上,应具备合法、完备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自成立以来没有因自身原因产生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的合同解除或招致的法律诉讼或行政处罚。
3.项目开展过程中最少安排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响应我单位整个项目需求。
4.服务团队不少于5人,且具有新闻传播、视频制作、活动策划等领域的专业知识,熟悉新媒体产品的传播规律,具有较强活动策划与执行能力,思维活跃、话题敏感度高,有一定的舆情观察和客服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求实进取精神和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图文、视频设计与制作能力,有相关运营经验者优先考虑。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项目申请单位应提供承诺保守服务单位的秘密,维护用户信息等资料安全,签订保密协议的书面声明。
7.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具备3年以上政务新媒体托管运营经历,需提供过往业绩合同佐证,有党政部门、群团组织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经验的优先。
六、工作流程
1.公告公示时间:2020年8月4日—8月10日。
2.竞争性磋商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磋商地点:广元市妇联会议室。
4.项目评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最终以承诺服务质量和价格等综合考量确定拟入选单位。
5.结果公示:项目评审结果将在广元市妇联网站公示。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参与报名的单位根据我单位要求,自行拟定运营方案(单位资质材料,团队组成、人员简历、过往业绩、运营方案等),并详细列明预算报价,纸质(一式七份)打印并盖章,密封后(密封处盖章)以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提交市妇联办公室。我单位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参与报价的单位进行评审。评审时间:15分钟,其中陈述时间为10分钟,问答环节5分钟。最终经综合评判后确认成交单位。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杨晓娟 联系电话:13980159306
联系地址:广元市人民路北段19号市人大西楼4楼
广元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