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妇女联合会关于“三八”节各项纪念活动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2-22 来源: 本站
广元市妇女联合会
关于“三八”节各项纪念活动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广元经济开发区妇联,</SPAN>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妇委会,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女职工)组织: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要求,2013年“三八”节纪念活动要按照“节俭、健康、务实”的原则,开展好各项活动,现将有关具体事宜补充通知如下:</SPAN>
1.“三八”节各项纪念活动按照相关规定不要求统一购买服装,有行业服装及制式服装的参赛队可统一着制服。</SPAN>
2.各县区妇联,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女职工)组织要高度重视纪念活动期间的安全维稳工作,做好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地开展。</SPAN>
3. 各县区妇联,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女职工)组织对“三八”节纪念活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圆满成功。</SPAN>
广元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2月22日</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