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广元市妇联为四川妇女创先争优先进集体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2-09-29 来源: 本站
根据四川省妇联《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妇女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妇知[2012]49号)精神,经广元市妇联系统民主评议、认真推选,决定广元市妇联为四川妇女创先争优先进集体推荐单位,现将相关事迹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BR> 公示期限为7日。(2012年9月29日----2012年10月5日)。公示期间,如申报材料反映不实或有异议,请向四川省妇联组织部举报(028----86276708)</P>
广元市妇联<BR> 2012年9月28日</P>
广元市妇联先进事迹材料</STRONG>
广元市地处四川北部,总人口310万,其中女性人口150万,辖四县三区暨一个经济开发区。广元市妇联成立于1985年8月,机关内设三个部室,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市妇联,有干部职工14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市妇联下属的事业单位。</P>
市妇联自成立以来,在广元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妇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发展”、“维权”方针,全面履行“参与”、“代表”、“教育”、“服务”四大职能,积极带领全市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和促进了广元妇女事业的进步与发展,受到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肯定和社会的好评,获全国抗震救灾先进妇联组织、省委省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单位等全国、省、市各级各类表彰近百项。</P>
近年来,市妇联一班人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努为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在全市100多万妇女中广泛深入开展农村“双学双比”、城市“巾帼建功”活动,15万多名城镇女职工参加“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创建国家、省、市“巾帼文明岗”156个。举办各类科学文化技术培训班3000余期,让85%的农村中青年妇女掌握了1—2门实用技术,年平均增收500—800元;多措并举实施妇女小额贴息贷款项目,近两年来组织发放贷款6亿余元,帮助2万余名妇女、6000个家庭实现创业就业,协调全市20多家企事业单位为 500多名女大学生提供就业岗位。“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市妇联组织积极应对、主动作为,积极向上级妇联和社会各届争取资金、物资和项目,实施‘安康家园’、“春蕾抗震学校”、“母亲安居”工程、“母亲水窑”、“母亲邮包”爱心项目40余个,共募集各类资金、物资1.45亿元。这些数字的背后,是市妇联一班人高强度、超负荷的工作和精力的付出。把维权作为工作重点。开通全市妇女维权热线8条,建立市、县、乡镇三级妇女法律援助站(点)226个,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纠纷工作纳入“大调解”体系,建立了市、县、乡三级妇联干部参与的人民陪审员、人员调解员和以女法官、女律师、女警官为主体的维权志愿者队伍1056人,并充分发挥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作用,参与源头维权,推动了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构建了我市社会化维权大格局。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核心重任。达到“四个100%”。县乡村(社区)妇女组织、市级机关妇委会组建率达100%;配齐配强了村(社区)妇代会主任,村(社区)两委中,女性成员比例达到100%,创建妇女之家达100%;创建了广元女子学校和近百所农村妇女学校,“两新”组织中创妇女组织的创建率达40%;在宗教协会和寺院中建立了妇女组织,加大了社会化创新管理力度。把宣传教育作为提升妇女素质和妇联对外形象的重要举措。五年来共举办各种活动20多次,特别是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活动中成功举办“评选表彰广元十大女杰”、广元首届女子才艺选拔大赛、“绝代风华、巾帼风流”广元首届女子大型综艺晚会、“颂歌献给党”妇女红歌演唱会、“情定剑门、真爱永恒”100对集体婚礼、百名女记者(女企业家)灾后重建广元行、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邮包”四川广元落地仪式等大型活动,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广大群众的好评。开展“做文明广元人”宣传教育和“文明在我家,共建新广元”主题活动,编制发放文明提示卡10万张。在全市启动并实施“美化家园从我做起·百万妇女清洁城乡”行动,开展“四家”和“六个一”活动,发放清洁城乡环保袋和巾帼卫生监督员帽子16000个,签定承诺书近10万份,编制发放城乡家庭卫生标准15万份,开展卫生死角大清除活动30次,成立巾帼劝导队90多支,树立巾帼环境卫生示范点和示范家庭80多(个)户,市妇联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七进”先进单位。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和“低碳家庭、绿色广元”主题活动,组织全市1310个家庭参与全国“平安·健康大行动”,为全市500户家庭发放绿色上网过滤软件——“苗圃卡”。有声有色的妇女活动,凸显了妇联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地位,充分发挥了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助推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主动参与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P>
近年来,市妇联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将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组与班子成员及部室负责人签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科级以上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均无违法违纪行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