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广妇发〔2012〕63号关于转发《四川省妇联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7-30 来源: 本网

广元市妇女联合会文件


广妇发〔201263

 



            

关于转发《四川省妇联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

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妇联,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女工委):

现将《四川省妇联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的通知》(川妇知[2012]37)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于91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妇联儿工部。

联系电话:3267001    邮箱:1025838629@qq.com


                                       广元市妇联

                                  2012727

广元市妇联办公室               2012年7月27日印发

 

四川省妇女联合会文件


川妇知〔2012〕37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妇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四川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部署,切实组织开展好2012年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7月—8月 

二、活动内容

1、开展“红色穿越、亲子同行”主题活动。以迎接党的十八大为契机,根据儿童的思维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亲子共同参与的宣传实践活动,用党的光辉历程和奋斗精神激励广大儿童,生动形象地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要求,引导广大儿童“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一是“红色历程”宣传活动。各级妇联要通过各种媒体的宣传平台和传播渠道,充分利用“留守儿童之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儿童友好家园”等阵地,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特别是宣传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儿童事业的蓬勃发展、家庭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和提高,展示儿童健康成长的精神风貌。二是“红色足迹”穿越活动。以党的十七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成就为主线,组织家长和孩子共同参与实地穿越活动,穿越在当地突出反映十七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文化、教育、体育等公共设施和重要场馆,在活动中体验社会发展成果和家庭生活变迁,促进亲子和谐,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三是“童心向党”歌咏活动。按照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童心向党”歌咏活动的通知》精神,面向适龄儿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普及性强、便于实施的歌咏活动,传唱优秀歌曲和童谣,潜移默化地增进广大儿童思想道德修养。

2、继续开展“美德儿童网上行”主题活动。雷锋精神哺育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成长,要把学习践行雷锋精神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载体,作为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的重点内容。今年6-8月全国网上家长学校联手各地网校、网站开展了“美德儿童网上行”活动,得到各地积极响应。实践月期间要进一步围绕孩子在家庭、学校、社会做美德儿童的实践,组织发动广大儿童家长广泛参与这项网络活动。包括:学做美德儿童体验活动、寻找身边美德小达人活动、手拉手爱心传递活动,学做美德儿童展示活动等,倡导家长鼓励支持孩子积极参与道德实践,引导儿童从身边学起、自身做起,牢固树立“天下为公、报效祖国、孝敬父母、友爱他人”的意识。 

3、组织开展“我的绿色发现”亲子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家庭成员特别是儿童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珍惜资源、爱护环境,亲子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要面向儿童和家长宣传低碳环保的生活理念,倡导节能减排的家庭生活方式,动员广大家长和孩子共同参与低碳环保实践行动,通过亲子互动和体验,发现身边的好典型,发现生活中的绿色行为,发现家庭中小创意、小妙招,共同保护环境。

三、活动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今年的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适逢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实践月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突出思想内涵,注重实践特色,体现亲子互动,促进家庭和谐。

2、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各地要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依托基层单位、社区、学校、妇女(儿童)之家、留守儿童之家、心理援助活动室、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等阵地,组织开展贴近基层、贴近家庭、贴近儿童及家长实际需求的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广大家长和儿童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切实得到收获与提高。

3、要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加大对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积极宣传在开展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事例,及时总结推广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推动活动不断深化发展。

各地妇联要注意总结开展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并将活动有关情况和资料于2012年9月5日前报送省妇联儿童工作部(邮箱:ergongbu66823611@sina.com)

联系人:刘  静   028—86253611


                                四川省妇联

                                 2012年7月24日



主题词:开展  家庭教育  活动  通知

四川省妇联办公室                    2012年7月24日印

(共印30份)

 


Copyright © 2019 www.gyfl.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妇女联合会

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人民路北段19号  电话:0839-3090906

E_mail: scgyflbgs@sina.com 监督电话:3322128,3265960 

技术支持:程友科技 蜀ICP备09030916号-1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88号

广元市妇联官方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

广元市妇联官方微博

扫一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