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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公示

发布时间: 2011-07-26 来源: 本站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

广元市妇女联合会

关于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妇联关于评选推荐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277号文件)精神,经民主推荐和集体研究,拟推荐广元市妇女联合会作为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对象,为加强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现予以公示。</P>

一、公示时间</P>

2011年7月26日至30日(共5天)。</P>

二、公示要求</P>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以单位名义的应以真实名称并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的应以本人真实姓名向广元市妇女联合会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P>

三、受理电话及地址

广元市妇女联合会:0839—3268064 3263971(传真)

地址:广元市人民路北段七号广元市妇联纪检组收

邮编:628017

特此公示。</P>

附:先进集体评选条件</P>

      广元市妇联先进事迹材料

             

 四川省广元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

四川省广元市妇女联合会</P>

2011年7月26日</P>

 

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推荐条件</P>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妇女工作方针政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造性地推进“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建设,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P>

2.充分发挥妇联组织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妇女群众中深入做好暖人心、聚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扎实推动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妇女群众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P>

3.领导班子健全,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协作,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工作高效,富有生机活力,在组织、引导、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做出实绩。</P>

4.重视队伍建设,干部职工政治坚定,勤奋学习,作风扎实,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主动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P>

5.组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有活动阵地,认真实施强基固本工程,扎实开展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各级妇联组织组建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妇女之家建设实现全覆盖。</P>

6.近5年内未发生过违法违纪事件。</P>

 

 

四川省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川省广元市妇女联合会</P>

关于推荐广元市妇女联合会为全国妇联系统</P>

先进集体的事迹材料</P>

四川省广元市地处四川北部,总人口310万,其中女性人口150万,辖四县三区暨一个经济开发区。四川省广元市妇联成立于1985年8月,机关内设办公室、发展部、权益部三个部室,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市妇联,现有机关干部职工14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市妇联下属的事业单位。</P>

广元市妇联自成立以来,在广元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妇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发展”、“维权”方针,全面履行“参与”、“代表”、“教育”、“服务”四大职能,积极带领全市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和促进了广元妇女儿童事业的进步与发展,受到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肯定和社会的好评,获全国抗震救灾先进妇联组织、省委省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单位等全国、省、市各级各类表彰近百项。</P>

近年来市妇联一班人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努为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在全市100多万妇女中广泛深入开展农村“双学双比”、城市“巾帼建功”活动,15万多名城镇女职工参加“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创建国家、省、市“巾帼文明岗”156个。举办各类科学文化技术培训班3000余期,让85%的农村中青年妇女掌握了1—2门实用技术,年平均增收500—800元;多措并举实施妇女小额贴息贷款项目,近两年来组织发放贷款2.6亿元,帮助1.2万名妇女、4500个家庭实现创业就业,协调全市20多家企事业单位为 500多名女大学生提供就业岗位。坚持把维权作为工作重点。开通全市妇女维权热线8条,建立市、县、乡镇三级妇女法律援助站(点)226个,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纠纷工作纳入“大调解”体系,建立了市、县、乡三级妇联干部参与的人民陪审员、人员调解员和以女法官、女律师、女警官为主体的维权志愿者队伍1056人,并充分发挥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作用,参与源头维权,推动了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构建了我市社会化维权大格局。坚持把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核心重任。达到“四个100%”。县乡村(社区)妇女组织、市级机关妇委会组建率达100%;配齐配强了村(社区)妇代会主任,村(社区)两委中,女性成员比例达到100%,创建妇女之家达100%;创建了广元女子学校和近百所农村妇女学校,“两新”组织中创妇女组织的创建率达40%;在宗教协会和寺院中建立了妇女组织,加大了社会化创新管理力度。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提升妇女素质和妇联对外形象的重要举措。五年来共举办各种活动20多次,特别是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活动中成功举办“评选表彰广元十大女杰”、广元首届女子才艺选拔大赛、“绝代风华、巾帼风流”广元首届女子大型综艺晚会、“颂歌献给党”妇女红歌演唱会、“情定剑门、真爱永恒”100对集体婚礼等10大活动,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广大群众的好评。举办“感恩自强谋发展、立足岗位作贡献”演讲赛和感恩祖国文艺表演,开展“做文明广元人”宣传教育和“文明在我家,共建新广元”主题活动,编制发放文明提示卡10万张。组织健身操“阳光妈妈”代表队赴蓉参赛。在全市启动并实施“美化家园从我做起·百万妇女清洁城乡”行动,开展“四家”和“六个一” 活动,发放清洁城乡环保袋和巾帼卫生监督员帽子16000个,签定承诺书近10万份,编制发放城乡家庭卫生标准15万份,开展卫生死角大清除活动30次,成立巾帼劝导队90多支,树立巾帼环境卫生示范点和示范家庭80多(个)户,市妇联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七进”先进单位。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和“低碳家庭、绿色广元”主题活动,组织全市1310个家庭参与全国“平安·健康大行动”,为全市500户家庭发放绿色上网过滤软件——“苗圃卡”。成功举办了中国百名女记者灾后重建广元行活动,该项活动在全国堪称首次。有声有色的妇女活动,凸显了妇联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地位,充分发挥了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助推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主动参与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市妇联组织积极应对、主动作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筹集物资,组织救援,维护稳定。快速建立应急机制,在第一时间召开干部职工紧急会议,成立应急小分队,赶赴南河片区有序组织近万名受灾群众安全转移,号召全市妇女奋起抗灾自救;紧急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捐款捐物,完成物资募集折资1500余万元,募集市民捐款2700余万元,为极重灾区青川县、剑阁县受灾群众送去了党和人民的温暖。此举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市妇联党支部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抗震救灾先进党支部”。积极争取外界支援,通过发放倡议书,设立捐款热线等方式,积极向上级妇联和社会各届争取资金、物资和项目,共募集各类资金、物资、项目达1.45亿元。联合浙江嘉兴市妇联、南湖晚报开展了“我是你的姐妹”赈灾爱心行动,募集捐赠资金160多万、物资130多万元,建立了灾后首批帐篷书屋3个;争取实施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援建项目,即“把爱心奉献给孩子们——‘安康家园’爱心大行动”,迅急组织230名孤儿赴山东“安康家园”学习生活;争取特困儿童结对帮扶资金92万元,使全市233名贫困儿童受惠;依波精品(深圳)有限公司资助剑阁县地震中失去亲人的孤残儿童、单亲和特困家庭子女项目180万元,为剑阁县50名孤残儿童提供18年不间断援助;玫琳凯“爱心之家”过渡房建设65间、“母亲安居”工程200万元及 “春蕾抗震学校”10所、6所使用期限20年板房学校项目……。这些数字的背后,是市妇联一班人高强度、超负荷的工作和精力的付出。</P>

近五年来,市妇联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负责制,将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组与班子成员及部室负责人签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科级以上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均无违法违纪行为。</P>

四川省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川省广元市妇女联合会</P>

2011年7月20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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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广元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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