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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广元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终期评估报告》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1-06-16 来源: 本站

      广元市人民政府文件</P>

                                   广府〔2011〕34号&nbsp;                          签发人:马&nbsp; 华</P>


省人民政府:

现将《广元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终期评估报告》呈上。</P>

特此报告。</P>

附件:1、广元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终期评估报告

2、广元市经济人口基本情况数据表</P>

3、四川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定量指标

4、四川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定量指标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P>

  (联系人及电话:赵红,13981209997。)


附件1:</P>

广元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

终期 评 估 报 告</P>

报&nbsp; 告&nbsp; 摘&nbsp; 要</P>

广元位于四川北部,嘉陵江上游,毗邻陕西、甘肃两省,素有“川北门户”、“蜀门要道”之称。幅员面积1.63万平方公里,辖四县三区,总人口309.4万,其中女性150.3万, 占总人口49%,17岁以下未成年人47.5万,占总人口16%。全国卫生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和四川省山水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城市。</P>

2001年,我市颁布实施《广元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广元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纲》)以来,在省政府妇儿工委有力指导下,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作用,着力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的社会意识逐步增强,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受教育程度和卫生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领域享有更加广泛的权利,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生存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呈现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截至2010年,我市《两纲》指标中除“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县(区)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未达标外,其余指标全部达标。</P>

评估主题报告

一、评估目的、方法</P>

我市《两纲》颁布实施十年来,不仅为促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持续性发展提供了政治、经济、组织上和政策上的保障,更为广大妇女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巨大的精神动力和广阔的舞台。开展终期评估就是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两纲》的实施进展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目标的达标状况,针对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主要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国家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修订行动计划提供依据,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P>

根据省政府妇儿工委的统一部署,广元市政府妇儿工委精心组织县区妇儿工委及市级各成员单位,通过举办《两纲》终期监测评估培训,对县区《两纲》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召开委员会对终期评估报告进行讨论、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对全市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各方面情况作了系统全面的统计监测与评估,形成了分级、分部门实施《两纲》终期评估自查报告,总结了实施《两纲》十年来的成果与经验,也查找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为政府编制新一轮纲要提供了决策依据。</P>

二、妇女发展目标实现状况及分析

广元妇女发展纲要中共设置了9个领域,即: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脱贫、妇女与健康、妇女与家庭、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妇女与宣传。截止2010年,妇女发展的9个重点领域中提出的主要目标已基本实现,在纳入妇女纲要监测的65个主要指标中,已达标的指标有64个,占全部监测指标的99%,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由于县级领导班子处于换届阶段,受此影响目标未能达标,其余指标全面达标。</P>

(一)妇女与经济

目标:确保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P>

1.经济状况。2010年,广元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22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750元,在“十一五”期间的五年时间里,GDP年均增长速度达12.3%,为建市以来各时期最快增长速度,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由2005年的3.92亿元增加到16.7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5年的6115元增加到1250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2000元增加到4036元。</P>

2.妇女参与经济建设是实现独立和自我发展的基本途径。十年来,我市妇女的就业领域更加广泛,其中女性从业人员占社会从业人员的比例达45%。全市城镇累计实现新增就业22.4万人,其中女性累计实现新增就业10.5万人,占46.8%。</P>

3、妇女社会保障和劳动权益保护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一是保障妇女合法劳动权益的保险机制不断规范和完善,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女性人数逐年增加。2010年全市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的女性人数分别为11.1万人、18.7万人、5.6万人、6.57万人,分别占各项参保总人数48%、45%、44%、45%。二是女性依法享有生育保险待遇。2010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为95%,比2000年上升35.3个百分点,达到终期目标。</P>

女性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人数情况表   单位:万人</P>

指&nbsp;  标</P>

2000年</P>

2001年</P>

2002年</P>

2003年</P>

2004年</P>

2005年</P>

2006年</P>

2007年</P>

2008年</P>

2009年</P>

2010年</P>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P>

15.94

15.7

14.78

15.2

16.22

18.6

20.5

23

20.8

1.6

23.1

女性</P>

5.29

5.23

6.19

6.38

6.79

7.79

5.6

6.94

8.7

8

11.1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11.29

12.6

12.73

13.36

15.6

17.6

19.9

24.4

26.6

27

41.6

女性</P>

3.52

4.18

5.09

5.61

6.55

7.39

7.39

7.56

11.9

8.49

18.7

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11.69

11.9

11.91

11.51

12.54

12

12

12.18

12.5

12.5

13

女性</P>

3.88

3.96

5.11

4.94

5.38

5.12

4.3

4.33

5.6

5.89

5.6

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

3.26

3.78

3.84

4.79

4.85

8.04

8.94

11.05

13.5

13.5

14.6

女性</P>

1.08

1.26

1.54

1.92

1.94

2.68

0.93

1.28

5.5

1.56

6.57

(二)妇女参与决策管理</P>

目标: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与管理的程度

实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贯彻落实《妇女发展纲要》各项目标的关键领域之一,是提高广大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的水平。十年来,我市坚持将加强女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改善全市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各级领导班子执政能力的重要工作,摆上组织工作重要位置,纳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逗硬落实责任,以保证女干部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建立了以组织部门牵头,人事、妇联、团委、工会、统战等相关部门配合的女干部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女干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分析,针对薄弱环节,积极落实对策,形成了各地各级各部门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促的良好工作格局。</P>

1、党政班子女干部配备情况。市、县(区)、乡(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善。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均各配备了1名女干部;7个县区共配女领导干部26名(含人大、政协班子成员),其中,县区党政领导班子除青川县委、政府班子尚未配备女干部外(因地震后班子调整),其余6个县区党政班子都配备了女干部,县区党政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达到85.71%。</P>

2、工作部门女干部配备情况。市、县(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的比例有了明显提高。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女干部配备率达60%;县(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中女干部配备率达57.3%。</P>

3、女干部、女党员、女后备干部情况。女干部、女党员、女后备干部数量稳步增长,全市党政机关女干部总数2553人,占机关干部总数的20.5%;全市县级女后备干部人数占同级后备干部总数的21.9%,结构更趋于合理。</P>

4、市县区人大、政协配备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情况。市、县区级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按有关规定比例进行了配备,其中市第五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代表、女委员数分别占23%和18.57%。</P>

(三)妇女与教育

目标:发展妇女教育,提高妇女的终身教育水平</P>

1、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学率2001年为58.7%,2010年达到65.7%。其中2007年和2008年统计数据中,未考虑年龄未满6岁进入小学学习人数,导致该年度数据比例计算口径不同,数据分别为46.81%和48.57%。农村学前一年入园率2001年为74.4%,逐年提高到2010年的83.3%,普及率显著提高,超过省定目标10个百分点。</P>

2、义务教育。一是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2010年,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为99.5%。2001年以来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在95%-99.86%之间,统计数据并不稳定。主要原因在于我市农村人口比例70%以上,常年有50余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不少农民工子女随父母在务工地就读。由于学生流动频繁、人数众多、办理学籍转移手续迟滞等原因,统计数据存在波动在所难免。我市建立了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全国各地加强学籍管理成为一个共同趋势,学生流动去向和在学情况监控更加严格完善,学生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是有充分保障的。二是由于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教育资助政策的全面实施和控辍保学措施的落实到位,小学五年保留率、初中阶段毛入学率2010年分别达到99.3%和98.86%。</P>

3、女性成人教育成效显著。女性成人识字率89.6%;女性青壮年识字率99.8%,两项指标均达到《妇女发展纲要》“到2010年成人妇女识字率85%以上,青壮年妇女识字率95%以上”的目标要求。</P>

4、开展农村妇女的实用技术培训。2001-2010年,举办农村妇女科技知识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50场,培训20000人次;培育农村妇女致富能手200余人。</P>

(四)妇女与脱贫

目标:基本解决贫困妇女的温饱问题,消除妇女贫困</P>

扶持贫困山区妇女发展,加大扶贫解困力度。十年来,我市积极争取各类扶持项目资金,累计争取扶贫投入41.36亿元。其中:财政扶贫投入(含以工代赈)9.07亿元,信贷扶贫5.25亿元,外资0.99亿元,社会扶贫13.9亿元,其它12.15亿元。重点实施新村、产业、劳务、灾后重建等扶贫工程。扶贫部门直接实施扶贫新村699个、产业化扶贫项目43个、卫生扶贫39所,劳务扶贫培训3.83万人、移民搬迁1.98万人,新增教育、卫生用房面积39.43万平方米。这些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贫困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提高了农村公共服务的水平。到2010年末,全市贫困人口由2001年的72.31万人下降到44.1万人(贫困妇女从34.05万人减少到20.75万人)。贫困发生率由十年前的29.52%下降到现在的18%。</P>

(五)妇女与健康

目标: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健康权利

1、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逐年提高。2010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44%,比2000年上升43.53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25%。</P>

2、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呈明显下降趋势。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30.02/10万,较2000年孕产妇死亡率114.41/10万下降了84.39/10万。</P>

3、婚前医学检查率大幅下降。2010年婚前医学检查率0.83%,接近零水平,预防出生缺陷发生的第一道防线处于崩溃状态。</P>

(六)妇女与家庭

目标:建立平等、和睦、互助、稳定的新型家庭,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文明美家园”等创建活动,评选表彰了五好文明家庭78414户,创建学习型家庭10万户,评选省级“百佳”母亲、孝女、孝媳、孝子、孝婿1760名。市县区分别建立完善了以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妇联为协调主体的反家庭暴力联动机制,形成联席会议制度和陪审员制度,以110报警电话为依托实现了家庭暴力维权热线出警制度,2005年在利州区南河体育场社区建立了零家庭暴力社区试点,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进行了努力探索。</P>

(七)妇女与法律保障

目标:基本建立健全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

1、网络健全。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妇联等部门共同努力,建立完善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法院建立维权合议庭39个,聘请43名专兼职妇联干部为基层法庭的人民陪审员,依法维权;全市开通妇女维权热线8条;建立市、县乡镇三级法律援助中心、站(点)226个,十年来全市妇女得到法律援助的人数1533人;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人数890人;接待妇女儿童咨询6000余人次;市妇联联合司法、公安等10余部门成立了广元市妇女儿童维权协调领导小组。全市各级妇联年接待妇女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在2000件以上,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都在90%以上。</P>

2、普法教育深入普及,维护妇女权益的公众意识普遍增强。我市将《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涉及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纳入“四五”“五五”普法内容,充分利用“三八”法制维权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各种有利时机,以“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为载体,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采取悬挂横幅、赠送法律资料、现场咨询和宣传车、宣传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识。</P>

目标:依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1、自2000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强奸案件461件,拐卖妇女案件133件,解救被拐卖妇女137人,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87件,抓获拐卖妇女犯罪嫌疑人300余人,查获卖淫嫖娼人员500余名。通过各类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各种刑事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P>

2、十年来,全市共受理各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323件,批准逮捕291件,批捕率占90%以上,移送起诉后作有罪判决的占批捕数的90%以上。其中,办理强奸案件206人,涉案受害妇女157人;办理强制猥亵妇女、儿童案件26件,涉案受害妇女5人;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妇女卖淫案件4件4人;办理拐卖妇女儿童案件52件,涉案受害妇女55人;办理因为家庭问题被故意或过失伤害的妇女、儿童案件31件,涉案受害妇女32人。坚持严打方针,对该类案件做到快捕、快诉。</P>

(八)妇女与环境

目标:改善妇女生存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生活质量

1、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显著。近年来,我市先后获得省级园林城市、全国卫生城市荣誉称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3.2%,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8.5%、绿化覆盖率达39.6%,绿地率达35.95%。2009年下半年,我市成功建成四川省森林城市,计划到2012年创建为国家森林城市。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4%,污水处理进程不断加快,全市已建成日处理7万吨的污水处理厂2座,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7.03%,完成纲要目标的“城镇污水处理率达65%”。

2、农村卫生环境明显改善。市爱卫办按照国家农村饮用水安全标准和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对全市农村改水改厕情况重新进行了摸底调查。截至2010年,全市农村改水受益人口227.68万人,改水受益率达95.13%,其中自来水受益人口104.27万人,受益率43.5%;农村改厕受益31.67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56.2%。

3、生态环境受到保护,环境质量提高。十年来,我市大力开展实施绿色工程,重点抓好城区、城周、道路、水系和村镇“五位一体”绿化,累计3608.6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8.89亿株,尽责率达98%。自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全市累计实施完成退耕还林总面积175.1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82.5万亩,荒山造林78.4万亩,封山育林14.2万亩。环境污染治理投入加大,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99.7%;主要流域嘉陵江干流水质优良,中心城区控制断面和广元出境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II类标准;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8分贝,达到了功能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5分贝以下。我市先后荣获“2009.低碳中国贡献城市”、“全国首批低碳发展突出贡献城市”称号。</P>

 (九)妇女与宣传

目标:建立《两纲》的宣传播报机制,提高妇女发展对媒体资源的占有率

1、社会事业进展顺利,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十年来,我市大力实施“三馆一中心,三园一古道”的文化建设工程,努力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一批优质的公共文化场所。截止目前,我市所有县区都建立了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妇女儿童工作纳入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已成为各级成员单位义不容辞的职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两纲》的内容纳入各级党校的培训内容,尊重女性,关爱儿童正逐渐成为社会决策意识的主流。</P>

2、发挥媒体优势,强化舆论宣传。十年来,市广播电视共播出宣传妇女儿童工作方面的稿件7520条(其中:电视新闻播出2510条,广播电台播出3347条,广播电视报刊登1663条)播出电视专题片50余部,电视栏目750余期,播出反映妇女儿童的电视剧400余部。《广元日报》不定期开设了《两纲》专栏,共刊出宣传妇女儿童工作方面的稿件1680余件。广大文化工作者先后创作出一大批反映妇女儿童生活的歌曲、舞蹈、小品、曲艺、书法、美术、摄影及文学作品,百余件作品在国家、省以及国际上展览、发表、播出、获奖。</P>

三、儿童发展目标实现状况及分析

广元儿童发展纲要共设置5个领域:儿童与优生,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环境。监测统计资料显示:截止2010年,儿童发展的5个重点领域中提出的主要目标已基本实现,在纳入儿童纲要监测的57个主要指标中,已达标的指标有56个,占全部监测指标的99%,部分指标取得了新进展,特别是重难点指标,儿童纲要实施攻坚已见成效。但婚前医学检查率,由于政策影响、条件限制和一些不可预见因素的存在,目标未能达到要求。其余指标全面达到目标。</P>

(一)儿童与优生

目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为儿童的优生、优育、优教提供优质服务</P>

一是普遍开展避孕节育知情措施选择。二是提高节育率和避孕措施及时率。已婚育龄妇女节育率稳定在92%以上。严格实行在生育、补救后90天内送药具上门,落实长效措施,尽可能的避免了计划外怀孕。手术质量有了保证,全市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0.25‰以内。三是继续实施生殖道感染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坚持面向全市60多万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一年三次的查环、查孕、查病工作。四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把流入人口纳入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并纳入了目标管理。对流入人员的生殖健康服务和避孕节育服务实行免费,普查率达到了85%以上。</P>

(二)儿童与健康

目标:完善儿童保健服务体系,基本消除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

1、妇幼卫生网络健全,服务能力增强。妇幼卫生网络健全,服务能力增强。全市共有妇幼保健机构7所,全部实现初级卫生保健规划达标,建立健全了市、县(区)保健院(站)或中心,以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站为前哨的三级卫生保健网络,均具备高危孕产妇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儿童计划免疫及疫情监测能力。</P>

2、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逐年提高。2010年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44%,比2000年上升43.53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35%。孕产妇保健覆盖率2010年91.24%,比2000年上升8.84个百分点。</P>

3、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呈下降趋势。2000年、2005年201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是:25.32‰、13.12‰和5.9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是33.37‰、16.75‰和7.89‰,控制在目标范围内。</P>

新生儿破伤风发生已得到较好控制。2000年、2005、2010年年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分别是1.1‰、0.11‰和0,达到目标要求“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低于1‰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原因构成发生了一定变化,肺炎、腹泻等感染性疾病比例有所下降,出生窒息是导致婴儿死亡的首位原因。</P>

死&nbsp; 因</P>

出生窒息

肺炎

腹泻

序位

1

2

3

构成比</P>

167.28/10万</P>

64.34/10万</P>

21.45/10万</P>

4、儿童保健服务覆盖面均有所提高,儿童常规疫苗接种率逐年增加。乙肝疫苗接种,特别是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已纳入计划免疫管理,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麻疹、流脑疫苗基本实现免费接种。2010年,卡介苗接种率99.53%、脊灰疫苗接种率99.66%、百白破三联制剂接种率99.55%、麻疹疫苗接种率99%和乙肝疫苗接种率99.65%,均达到目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控制在0.65%。2000、2005、2010年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分别是1.3%、2.2%、0.89%。通过爱婴医院(卫生院)的创建和巩固,全市婴儿母乳喂养率保持在较高水平,2010年达到94.99%。儿童保健管理进一步加强,2000年76.8%、2005年86.7%、2010年87.7%。各项保健服务指标分别达到目标要求。流动儿童保健管理覆盖率偏低。</P>

(三)儿童与教育

目标: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

1、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学率2001年为58.7%,2010年达到65.7%。其中2007年和2008年统计数据中,未考虑年龄未满6岁进入小学学习人数,导致该年度数据比例计算口径不同,数据分别为46.81%和48.57%。农村学前一年入园率2001年为74.4%,逐年提高到2010年的83.3%,普及率显著提高,超过省定目标10个百分点。</P>

2、义务教育。一是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2010年,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为99.5%。2001年以来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在95%-99.86%之间,统计数据并不稳定。主要原因在于我市农村人口比例70%以上,常年有50余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不少农民工子女随父母在务工地就读。由于学生流动频繁、人数众多、办理学籍转移手续迟滞等原因,统计数据存在波动在所难免。我市建立了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全国各地加强学籍管理成为一个共同趋势,学生流动去向和在学情况监控更加严格完善,学生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是有充分保障的。二是由于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教育资助政策的全面实施和控辍保学措施的落实到位,小学五年保留率、初中阶段毛入学率2010年分别达到99.3%和98.86%。</P>

3、高中阶段教育。2005年我市开始集中建设教育发展规划区、大力发展中职教育,极大地促进了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伴随着我市促进高中教育发展的各项措施逐步落实,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容纳能力大幅提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从2000年的37.37%大幅提升至2010年的81.5%,提高了一倍多。

4、特殊教育:我市有特殊教育学校4所,在校学生2010年为2620人(其中:女生980人)。</P>

5、家庭教育:全市已建父母广播学校1000多所,家长学校456个,约10万名家长参加省父母广播学校的学习,约30万名家长掌握了优生、优育、优教(“三优”)知识。全市0—17岁儿童家长接受科学的家教知识指导率城镇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70%以上。全市建立社区家庭教育指导站点56个,家庭教育示范点11个,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 个,达到纲要目标。</P>

目标: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教育基础建设:2010年,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636所,其中高校3所(普通高校1所、成人高校2所),普高27所,中等职业学校24所,初中167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94所),小学243所(村小及教学点348个),特殊教育学校4所,幼儿园168所。有国家、省、市级各类示范学校277所。其中国家级示范高中2所、省级示范高中2所、市级示范高中12所,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5所、省级重点职业学校2所、市级重点职业学校1所,省市示范幼儿园12所,省市校风示范校93所,省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29所、实验教学示范校36所,省市艺术特色学校31所、体育传统项目示范学校52所。</P>

2、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全市有教职工3.1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83万人。到2010年底,全市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达100%、95%、90%。小学教师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达90%、85%,高中教师队伍中已有少量的硕士学位研究生。</P>

3、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全市所有县区都进入了课改实验,以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贯彻四川省教育厅《素质教育八项规定》,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切实减轻学生负担,我市各级中小学转变了以注重分数和升学率的片面观点,向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方面大胆探索。举办每年一届的中小学师生科技节,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开展各类文艺活动,三年一届“学生艺术节”,每年一届“学生艺术人才大赛”,每年暑假进行学生艺术素质水平测试;认真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证学生每天在校的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开展多样性的学生体育比赛,每年一届中学生足球联赛,两年一届学生球类运动会,两年一届学生田径运动会;心理健康已纳入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七年级、九年级分别为每周2节、1节。</P>

(四)儿童与法律保护

目标:完善、落实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P>

1、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政策和法规,加大打击侵害儿童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了对“黄、赌、毒”的专项整治。十年来,全市共判决拐卖妇女、儿童案20件27人,判决猥亵妇女、儿童案件14件15人。各级司法机关,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案的未成年人,坚持以教育、感化和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建立了少年法庭,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建立了一套较规范的适应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方法,正确适用法律,最大限度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P>

2、建立完善了妇女儿童维权网络,全市共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站(点)211个,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48个,青少年维权岗285个。在各学校积极推行聘请法律副校长和法律辅导员活动,深入开展有关《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报刊、电台和电视台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宣传,使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P>

(五)儿童与环境

目标:优化儿童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提高儿童的生存质量</P>

1、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显著。近年来,我市先后获得省级园林城市、全国卫生城市荣誉称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3.2%,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8.5%、绿化覆盖率达39.6%,绿地率达35.95%。2009年下半年,我市成功建成四川省森林城市,计划到2012年创建为国家森林城市。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4%,污水处理进程不断加快,全市已建成日处理7万吨的污水处理厂2座,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7.03%,完成纲要目标的“城镇污水处理率达65%”。

2、农村卫生环境明显改善。市爱卫办按照国家农村饮用水安全标准和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对全市农村改水改厕情况重新进行了摸底调查。截至2010年,全市农村改水受益人口227.68万人,改水受益率达95.13%,其中自来水受益人口104.27万人,受益率43.5%;农村改厕受益31.67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56.2%。

3、生态环境受到保护,环境质量提高。十年来,我市大力开展实施绿色工程,重点抓好城区、城周、道路、水系和村镇“五位一体”绿化,累计3608.6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8.89亿株,尽责率达98%。自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全市累计实施完成退耕还林总面积175.1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82.5万亩,荒山造林78.4万亩,封山育林14.2万亩。环境污染治理投入加大,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99.7%;主要流域嘉陵江干流水质优良,中心城区控制断面和广元出境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II类标准;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8分贝,达到了功能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5分贝以下。我市先后荣获“2009.低碳中国贡献城市”、“全国首批低碳发展突出贡献城市”称号。</P>

4、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城区网吧建设的系统管理和监控,强化儿童用品市场的监管力度。我市大力规范网吧管理。以查处未成年人进入、超时经营、经营非网络游戏作为重点,通过明查暗访和实施“五查制度”,开展网吧专项整治、联合执法,严肃查处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十年间共查处违规违法网吧55万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7万余人次,挡获未成年人3.2余万人次,立案处罚网吧1234家次,取缔黑网吧190余家;建立市城区网吧经营管理者协会,召集学生家长、教师召开网吧管理座谈会,开展了大规模的“网络游戏与中小学生心理及性格分析调查问卷”,为网吧的管理提出决策依据;积极改进监管手段,投资20余万元建立了“网吧监控中心”,实现了对网吧远程全程适时监管;积极发挥网吧治理中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相关成员单位联合市电信分公司开展创建“文明健康网吧”的活动,青少年代表集体宣誓并向全市青少年发出了网络文明行动倡议书,积极探索“少儿绿色网上空间”网吧的建立工作。坚决取缔非法电子游戏。集中开展整治行动,查处了电子游戏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案件480余件,收缴赌机、电路板600余张,基本取缔了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和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规范教材教辅发行秩序。成立了教材教辅联合检查组,每年春季、秋季分别对全市中小学校教学用书进行抽查。十年期间共查处20余起非法发行盗版教辅案件及8起违规征订教辅资料案。加强对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的监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及远离淫秽“口袋本”图书宣传活动,十年间共收缴有害卡通画册39640册,淫秽“口袋本”45921册,查缴了各类非法出版物58963册(盘),包括政治性、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非法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光盘及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和恐怖、残忍等有害内容的游戏软件产品。有效遏止了有害卡通画册和淫秽“口袋本”图书在我市图书市场特别是中小学校的传播,营造了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大力整治非法盗版音像制品。在全市100所中小学校中的10万名学生中开展版权保护法律知识宣讲、法制展板宣传、送法律书籍、看法律宣传专题片的“四个一”活动以及以版权保护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开展了维权服务行动。先后查处案件160余件,收缴盗版音像制品6000余盘。</P>

四、妇女儿童与监测统计

目标:基本设立分类的妇女儿童统计指标数据库,按时完成年度统计监测任务

十年来,我市建立了妇女儿童状况的动态监测、数据采集和资料传播机制。《两纲》颁布实施之际,妇女儿童监测统计工作同步启动,形成了市、县、乡镇统计机构及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全面开展的统计监测网络。每年举办一次《两纲》监测统计培训,打造了一支具备较高素质的监测统计队伍,监测水平不断提高,按年度完成了统计监测任务,为贯彻实施《两纲》打下了牢固的基础。基本设立了分类妇女儿童统计指标数据库。</P>

五、两纲实施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党委政府主导作用。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实施妇女儿童纲要、促进妇女儿童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布局,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纳入各级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推进。市政府常务会每年专题研究《两纲》工作1-2次。2010年市委149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了全市《两纲》实施重难点指标攻坚突破的问题,市委书记罗强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攻坚力度,有效地突破完成重难点指标,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大了督查督办力度。2010年,全市《两纲》实施目标考核从否定式计分调整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级部门的综合目标考核。2011年3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联合组成了《两纲》终期评估督查组,对全市《两纲》实施的终期评估情况进行督查,保证了《两纲》实施终期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P>

(二)狠抓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市及县区均建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办事处)均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机构,落实了编制和经费(全市妇儿工委编制9个,市妇儿工委办工作经费10万元,各县区工作经费均在2万元以上,并根据经济发展逐年递增);二是创建科学规范的长效机制。市妇儿工委认真落实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健全组织机制、监测评估机制、目标考核制度、委员及联络员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工作报告制度、年终总结市长点评制度。并坚持每年年初安排布置,年中沟通协调,年末检查总结,将指标任务纵向分解成阶段性的年度发展目标,横向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工作中,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形成了“政府统领、部门负责、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了我市《两纲》实施有力、有序、有效推进。</P>

(三)加强能力培养。我们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的妇儿工委为载体,以培养“会学习、能吃苦、善思考、讲奉献”的妇儿工委干部为指针,以推动两纲实施为目的,全面加强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工作。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课程,增强了各级政府及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每年对全市专(兼)职妇儿工委干部及两纲联络员开展1-2期相关培训,增强了他们的履职意识,提升了他们的协调能力。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种培训教育,目前我市逐步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两纲实施工作骨干队伍。有力地提高了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了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的议事、协调、指导三职能。</P>

(四)着力攻坚破难。一是加大投入,解决重难点问题。自2006年以来我市各级政府投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实行生活补助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改建等共投入6千多万元;加大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工作,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力度,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的资金投入和“降消”项目继续实施的投入共计资金1.74亿元。二是实施项目,解决突出问题。近十年来,特别是灾后重建以来,全市各级妇儿工委和各成员单位积极主动向上、向外多渠道争取项目支持,先后争取实施的“降消”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母子系统保健项目、妇幼卫生灾后重建项目及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出生缺陷项目、改水改厕、儿童友好家园、“母亲水窖”、小额信贷、“安康家园”、“希望小学”、“春蕾小学”等项目50多个,项目资金200多亿元。三是针对婚前医学检查率低、出生缺陷率增高的现状,市妇儿工委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建立了政府牵头、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有效机制,出台了《广元市优生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提高人口出生素质的意见》,将结婚证办理、婚前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服务等项目整合,实行“一条龙”服务。苍溪、元坝将婚前医学检查列入民生工程公共服务范围,实行政府补贴、免费婚检制度。朝天区妇儿工委针对婚前医学检查率下降,婴儿出生缺陷率提高的问题,召开多次相关部门协调会议,2010年12月10日,区政府常务会列入专题研究,明确了“婚检”目标任务、费用标准、经费保障、工作措施,制定出台《朝天区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将免费婚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财政按实际婚检人数核拨经费到定点婚检机构。</P>

(五)强化宣传培训。为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性,了解《两纲》实施的重大意义和各项目标任务,市妇儿工委把每年三月和十二月确定为《两纲》宣传月,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12.4法制宣传日,组织劳动、计生、民政、公、检、法、司、工、青、妇等成员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把宣传《两纲》与“两法”相结合,加大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力度;把宣传《两纲》与各部门的职能工作相结合,加大了《两纲》实施力度;把宣传《两纲》与解决妇女儿童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加大了《两纲》贯彻的实效性。并采取 “六种形式”抓宣传。一是通过媒体抓宣传。市级领导先后多次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就妇女儿童工作发表重要讲话。2001年举行了新《两纲》颁布实施的新闻发布会,并将新《两纲》内容制作成录音带在市广播电台连续播放,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站)设有妇女儿童专题栏目,《广元日报》及时报道《两纲》完成情况,党政公众网每年通报监测统计指标,同时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内部信息等新闻载体设立宣传平台。二是通过会议、培训抓宣传。采取以会带训的方式开设《两纲》知识专题培训,邀请专家就增强性别意识和国际妇女儿童发展趋势进行专题讲解,选派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两纲》专题培训。三是通过办展板和知识竞赛抓宣传。2002年将新《两纲》的内容和主要目标制成展板,在市委市政府大门前展出1个月,2003年举办了“天保杯”《两纲》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印发试卷20万份,回收率达到85%,以此增加了社会知晓率。四是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十周年为契机抓宣传。政府妇儿工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妇联联合发文,从2005年起,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两纲》列入各级干部培训的内容,在市、县两级党校开设专题必修课程,实行课时考核。五是以活动载体抓宣传。开展了“送健康进社区”“送健康进农家”、“关爱女孩”“尊重生命、尊重爱——‘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通过整合社会资源,以竭尽全力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强化社会宣传。六是通过街头设点咨询、巡回演讲抓宣传。十年来,印发《两纲》宣传资料40余万份,出动宣传车1000余辆(次),举办专题讲座80场次,设宣传、咨询服务点600余个,悬挂标语1000余幅,办专栏、墙报600余期。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充分调动了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两纲》实施,形成了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社会共识及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的良好社会环境。</P>

(六)坚持监测评估。市妇儿工委在《两纲》监测评估工作中,积极发挥协调作用,充分履行督导、检查的职能,主要在分类指导、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提高《两纲》监测专业水平。针对《两纲》监测任务重,专业性强的特点,采取培训、交流、考察等多种方式提高《两纲》监测人员的专业水平。二是在《两纲》实施中,加强对示范县(区)的督导。注重发挥示范县(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两纲》实施的良性发展。三是严把监测评估关。对县(区)及市级成员单位报送的《两纲》监测报表,做到认真审评,保证全市两纲监测评估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妇女儿童事业的进步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P>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P>

(一)婚前医学检查率锐减的问题。</P>

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强制婚检后,由于公众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自觉意识欠缺,婚检服务个体化要求不近人意,婚姻卫生保健宣传力度不够,加上政府在取消强制性婚检时,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2000年婚检率为53.9%,2010年急剧下降到0.83%,婚前医学检查率接近于零,导致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P>

(二)女干部比例问题。</P>

 “5.12”地震后,因灾后重建工作任务重,时间跨度大,为减缓极重灾区领导干部的工作压力,市委对青川县委、县政府班子进行了调整,该县党政班子中的女领导干部暂未配齐,导致全市县(区)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2010年只为85.7%,没有达到纲要目标。县区换届时将加强选配。</P>

七、发展策略与措施

妇女儿童的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之一,是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参数,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协调联动。因此,为了推动新一轮《广元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应采取以下策略措施。</P>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妇女儿童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部门职能,明确责任主体,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本地、本部门目标管理和政绩考核体系;在实施《两纲》的过程中,针对目前尚未实现的目标及重、难点问题,实施强有力的干预措施,着力解决;积极发挥政府妇儿工委协调议事的作用,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认识、领导、工作、人员、经费五到位,推进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P>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一是把《两纲》纳入市、县(区)党校、行政校培训内容,在学校、村组、社区举办讲座,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两纲》实施的目的、目标、任务,宣传实施《两纲》以来取得的成果和重难点问题的突破进度,在电视台制作播出《两纲》宣传公益广告;二是开设专门网站或在当地政府网上设专栏、网页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两纲》内容,协调推动地方各成员单位网站或网页设立本单位实施《两纲》情况专栏;三是抓好婚前检查的宣传。在各类主题活动中设置计生、卫生宣传阵地,发放宣传资料;在婚姻登记处设宣传视频,大力普及婚前医学保健知识,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婚育观,自觉参加婚前检查。四是抓好农村改水改厕的宣传。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引导培育村民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和积极参与“两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P>

(三)进一步提升统计监测水平。建立《两纲》监测统计数据库,完善监测统计工作机制,落实专业工作人员,强化监测统计责任,加大统计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保证运用科学的统计方法,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获取第一手资料,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防止出现偏差或者以偏概全,杜绝弄虚作假,及时准确反映《两纲》各项目标特别是重难点指标完成情况。</P>

(四)切实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一是着力改善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通过科技培训,采取优惠政策措施,倡导和支持社会各界扶贫助困等形式解决他们生产、生活困难问题。二是争取项目支持,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农村自来水和卫生厕所普及率,改善农村卫生环境,优化妇女儿童生存环境。三是强化婚检宣传工作。加大婚前检查和保健方面的宣传力度,采用灵活形式进行宣传,防止疾病传播,通过宣传唤起青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积极自觉地参加婚前体检。加强部门协作,卫生、计生等部门要配合协作,共同抓好流动人口、生殖保健等管理。民政、卫生等部门要加强衔接,探讨新型实用的工作方案,大力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供第一道屏障。四是注重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比例,加大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强化对女后备干部的培养,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参政议政水平明显提高。五是针对妇女儿童政治权利、劳动权益、婚姻家庭权益和生存、保护、发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依法行政,治理环境,强化对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P>


附件2:</P>

广元市经济人口基本情况数据表

指&nbsp; 标&nbsp; 名&nbsp; 称</P>

计量
单位

汇总<BR>代码

小数位</P>

2000年</P>

2005年</P>

2009年</P>

2010年</P>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P>

元</P>

A01

0

2852

5268

9874

11750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P>

元</P>

A02

0

4595

6115

11041

12509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P>

元</P>

A03

0

1406

2000

3483

4036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P>

万元

A04

2

29600

47467

154099

181273

卫生经费

万元

A05

2

4689

9394

72000

88467

妇幼卫生经费

万元

 

2

193

280

2331

1332

人口总数

万人

A06

1

302.6

304.2

312.73

309.4

   其中:女性</P>

万人

A061

1

145.8

146.9

151.73

150.3

0-4岁人口</P>

万人

A07

1

18.5

19.1

24.8

14.8

   其中:女性</P>

万人

A071

1

8.9

9.1

11.9

6.8

0-17岁人口</P>

万人

A08

1

79.3

80.1

65.2

47.5

   其中:女性</P>

万人

A081

1

38.2

38.7

41.8

23.2


主题词:妇女  儿童  发展  评估  报告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8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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