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好军嫂”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5-18 来源: 本站
广妇发〔2011〕31号</P>
广 元 市 妇 联</P>
关于开展评选“好军嫂”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妇联、双拥办:</P>
为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大力弘扬爱国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和时代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市妇女和军人家属爱祖国、爱军队、爱家庭、爱亲人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促进部队全面建设,助推我市再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妇联、市双拥办决定,在全市开展“好军嫂”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
一、评选范围</P>
现役军人的妻子,妻子户籍为广元籍。</P>
二、评选条件</P>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全力支持丈夫安心服役,献身国防,为部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P>
2、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立足本职岗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辛勤劳动,努力工作,成绩显著。</P>
3、勇挑家庭重担,吃苦耐劳,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教子有方,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与和谐家庭、社会主义道德实践,在当地群众中有较高威信。</P>
4、丈夫在边远艰苦地区,两地分居者重点考虑。</P>
三、评选表彰时间</P>
2011年“七一”建党节前夕。</P>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1、此次评选采取基层推荐,市妇联、市双拥办审定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妇联、双拥办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及好中选优的原则,密切配合,共同协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广泛征求有关单位、组织及群众的意见,真正把符合条件、群众公认的优秀人选推荐出来,并由市妇联、市双拥办联合表彰。</P>
2、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向好军嫂学习活动,大力宣传她们的事迹。要通过评选活动,发动社会各界为军人及其家属献爱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以实际行动支持军队建设,营造拥军爱国的良好社会氛围。</P>
3、认真填报推荐材料。报送材料包括:推荐表、1000字以上事迹材料各两份。</P>
事迹材料附电子版,请发送至市妇联办公室电子邮箱scgyflbgs@sina.com或1025838629@qq.com。</P>
请各县区妇联于6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妇联办公室。</P>
附:1. 广元市“好军嫂”名额分配表
2.广元市“好军嫂”推荐表
广元市妇联 广元市双拥办
2011年5月12日</P>
附件1:</P>
广元市“好军嫂”名额分配表
单 位</P> |
名 额</P> |
广元军分区</P> |
2 |
武警广元市支队</P> |
2 |
武警8743部队 |
2 |
武警广元市消防支队</P> |
2 |
苍溪县</P> |
2 |
剑阁县</P> |
2 |
旺苍县</P> |
2 |
青川县</P> |
2 |
利州区</P> |
1 |
元坝区</P> |
1 |
朝天区</P> |
1 |
经济开发区 |
1 |
合 计</P> |
20 |
附件2:</P>
广元市“好军嫂”推荐表
姓 名</P> |
性 别</P> |
出生年月 |
||||
民 族</P>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
所在单位</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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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邮 编</P> |
联系电话 |
|||||
军人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P> |
|||||
主</P> 要</P> 事</P> 迹</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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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P> | |||||
市 妇 联</P> 市双拥办 意 见</P> |
(盖 章) 年 月 日</P> | |||||
备 注:“推荐单位意见”一栏,各县区推荐的由妇联和双拥办共同盖章,其他的由推荐部门盖章。</P>
主题词:评选 好军嫂 通知
抄 送:省妇联。
广元市妇联 2011年5月11日 印</P>
(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