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关于开展评选“好军嫂”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5-18 来源: 本站

广妇发〔2011〕31号</P>

广 元 市 妇 联</P>

关于开展评选“好军嫂”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妇联、双拥办:</P>

为庆祝建党九十周年,大力弘扬爱国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和时代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市妇女和军人家属爱祖国、爱军队、爱家庭、爱亲人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促进部队全面建设,助推我市再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妇联、市双拥办决定,在全市开展“好军嫂”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

一、评选范围</P>

现役军人的妻子,妻子户籍为广元籍。</P>

二、评选条件</P>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全力支持丈夫安心服役,献身国防,为部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P>

2、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立足本职岗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辛勤劳动,努力工作,成绩显著。</P>

3、勇挑家庭重担,吃苦耐劳,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教子有方,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与和谐家庭、社会主义道德实践,在当地群众中有较高威信。</P>

4、丈夫在边远艰苦地区,两地分居者重点考虑。</P>

三、评选表彰时间</P>

2011年“七一”建党节前夕。</P>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1、此次评选采取基层推荐,市妇联、市双拥办审定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妇联、双拥办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及好中选优的原则,密切配合,共同协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广泛征求有关单位、组织及群众的意见,真正把符合条件、群众公认的优秀人选推荐出来,并由市妇联、市双拥办联合表彰。</P>

2、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向好军嫂学习活动,大力宣传她们的事迹。要通过评选活动,发动社会各界为军人及其家属献爱心,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以实际行动支持军队建设,营造拥军爱国的良好社会氛围。</P>

3、认真填报推荐材料。报送材料包括:推荐表、1000字以上事迹材料各两份。</P>

事迹材料附电子版,请发送至市妇联办公室电子邮箱scgyflbgs@sina.com或1025838629@qq.com。</P>

请各县区妇联于6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妇联办公室。</P>

附:1. 广元市“好军嫂”名额分配表

2.广元市“好军嫂”推荐表

广元市妇联&nbsp;                广元市双拥办

            2011年5月12日</P>


附件1:</P>

广元市“好军嫂”名额分配表

单&nbsp; 位</P>

名&nbsp;  额</P>

广元军分区</P>

2

武警广元市支队</P>

2

武警8743部队

2

武警广元市消防支队</P>

2

苍溪县</P>

2

剑阁县</P>

2

旺苍县</P>

2

青川县</P>

2

利州区</P>

1

元坝区</P>

1

朝天区</P>

1

经济开发区

1

合&nbsp; 计</P>

20


附件2:</P>

广元市“好军嫂”推荐表

姓   名</P>

性&nbsp;  别</P>

出生年月

民    族</P>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所在单位</P>

通讯地址

邮   编</P>

联系电话

军人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P>

主</P>

要</P>

事</P>

迹</P>

推荐

单位

意见

(盖 章)

年&nbsp;  月&nbsp;  日</P>

市 妇 联</P>

市双拥办

意&nbsp; 见</P>

(盖 章)

年&nbsp;   月&nbsp;  日</P>

备 注:“推荐单位意见”一栏,各县区推荐的由妇联和双拥办共同盖章,其他的由推荐部门盖章。</P>

主题词:评选&nbsp; 好军嫂&nbsp; 通知

抄  送:省妇联。

广元市妇联&nbsp;                       2011年5月11日&nbsp; 印</P>

(印30份)

Copyright © 2019 www.gyfl.gov.c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妇女联合会

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人民路北段19号  电话:0839-3090906

E_mail: scgyflbgs@sina.com 监督电话:3322128,3265960 

技术支持:程友科技 蜀ICP备09030916号-1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88号

广元市妇联官方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

广元市妇联官方微博

扫一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