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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参与“唱响中国——群众最喜爱的新创作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1-29 来源: 本站

广妇发〔2010〕60号</P>

广&nbsp; 元&nbsp; 市&nbsp; 妇&nbsp; 联</P>

关于积极参与“唱响中国——群众最喜爱的新创作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妇联,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女职工)组织:     

     接省妇联《关于积极参与“唱响中国——群众最喜爱的新创作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川妇知〔2010〕74号文件,近期由中央电视台主办,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艺术研究院协办的“唱响中国——群众最喜爱的新创作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将在全国范围广泛征集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时代感强、易于传唱的主旋律优秀新歌。此项活动是整个宣传文化系统向建党90周年献礼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各级妇联组织围绕文化强市战略开展妇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有益载体,请各县区妇联、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女职工)组织接此通知后,抓住契机,按照《唱响中国——群众最喜爱的新创作歌曲征集评选办法》要求,积极动员热爱歌曲创作者踊跃向主办方应征歌曲,并在直接向全国妇联宣传部文化处报名的同时,将应征情况报市妇联办公室。</P>

    联系电话:0839——3263971

    电子邮箱:scgyflbgs@sina.com

附件:“唱响中国——群众最喜爱的新创作歌曲”征集评选办法</P>

                             广 元 市 妇 联</P>

2010年11月25日</P>

主题词:参与  创作歌曲 征集评选&nbsp; 活动  通知

抄送:省妇联。</P>

广元市妇联&nbsp;                       2010年11月25日 印</P>

(共印100份)


附件:</P>

“唱响中国——群众最喜爱的新创作歌曲”</P>

征集 评 选 办 法</P>

    一、征集对象</P>

    所有热爱歌曲创作者均可作为本次活动的应征人。本次征集以歌曲作品为征集单位,应征者必须是歌曲的著作权拥有者,具体指填写并签署《参选表格》者。</P>

    二、征集要求</P>

    凡是在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所创作的歌曲,均属征集范围。参选作品的所有内容均属原创。在2009年1月1日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的,也可以投稿。作品形态是完整的演唱录音作品(可以是小样),或者是完整的歌词曲谱。&nbsp; 

三、征集评选文件&nbsp;

   《唱响中国一“群众最喜爱的新创作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征集评选办法》、《唱响中国一“群众最喜爱的新创作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参选表格》、《唱响中国一“群众最喜爱的新创作歌曲”征集评选活动著作权承诺函》,共同组成本次活动的征集评选文件。参加者可从中国网络电视台综艺台(http://ent.cntv.cn)上下载。</P>

    四、参选作品的提交方式

    请应征歌曲者先向全国妇联宣传部文化处电话报名。</P>

    联 系 人:全国妇联宣传部文化处

    联系方式:(010)65103160

    请参加者直接向中央电视台影视之家投稿,具体方式如下:</P>

    1.以邮寄方式提交作品 

    应征者须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含有人声歌唱的小样和不含人声的伴奏小样,提供刻录为CD音质的音乐光盘(提交作品为歌词曲谱者无需提供);完整的歌谱,曲谱为简谱或五线谱,歌词须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填写、签署的《参选表格》原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签署的《著作权承诺函》原件;所有参加者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P>

    以上资料须送达或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49号中央电视台影视之家南楼710房间;邮编:100039。</P>

    2.以网络提交方式提交作品

    应征者须向指定邮箱(zhengji@cntv.cn)提交以下资料:含有人声歌唱的小样和不含人声的伴奏小样,提供192kbps以上的MP3或WAV格式文件(提交作品为歌词曲谱者无需提供)。此外,应征者还须邮寄以下资料:完整的歌谱,曲谱为简谱或五线谱,歌词须写在相应音符的下方;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填写、签署的《参选表格》原件;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签署的《著作权承诺函》原件;所有参加者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P>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49号中央电视台影视之家南楼710房间;邮编:100039。</P>

    在本次活动征集截止时间之前未提交本款上述任何一份文件的参加者,其歌曲作品失去参选资格。另外,为了保护

作品的著作权,评选活动组委会有权要求参加者提供必要的著作权属证明文件。</P>

    五、征集时间</P>

    本次活动征集时间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以邮寄方式递送的作品,以邮件到达北京市邮戳所示时间为准;以网络方式提交的作品,以参加者在提交作品之后收到的回执电子邮件所示提交时间为准。&nbsp;

    六、评选</P>

    本次评选活动由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构成。初评阶段,将于2011年1月,从所有应征歌曲中评选出30首作品。终评阶段,将于2011年5月,从上述30首作品中评选出10首作品,评选结果将在2011年5月31日举行的颁奖典礼上公布,获奖作品将获得证书和相应奖金。</P>

    本次评选活动强调评委构成的广泛性、群众性和代表性,采用全国各地的网民、群众评委与专家评委相结合的评选办法。歌曲评选将考量原创性、创新性、歌词、旋律和作曲等因素,所有歌曲不按类别统一评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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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广元市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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