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低碳家庭”、“低碳文明交通家庭”、“节能减排示范社区”、“低碳生活创新明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0-26 来源: 本站
广妇发〔2010〕44号</P>
关于开展“低碳家庭”、“低碳文明交通家庭”、</P>
“节能减排示范社区”、“低碳生活创新明星”</P>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妇联、公安局、文明办、环保局,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女职工)组织:
为全力推进“发展低碳经济、倡导低碳生活、建设低碳城市”目标的实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今年以来,市妇联、市公安局、市精神文明办、市环保局联合在全市开展了“低碳家庭·绿色广元”主题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开展了一系列有影响、显特色、见实效的宣传实践活动,为促进资源节约型、生态环保型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市妇联、市公安局、市精神文明办、市环保局联合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广元市 “低碳家庭”、 “低碳文明交通家庭”、 “节能减排示范社区”、“低碳生活创新明星”,并在年底前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一、评选的范围及名额分配</P>
(一)评选的范围:全市所有城镇农村家庭,全市所有社区,全市广大城镇农村居民。</P>
(二)名额分配:低碳家庭100户、低碳文明交通家庭 100户、节能减排示范社区20个、低碳生活创新明星10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评选条件</P>
(一)低碳家庭:
1、家庭成员自觉学习低碳生活知识,牢固树立绿色生活理念,养成低碳生活习惯,积极倡导低能量、低消耗、低开支、低代价的低碳生活方式。</P>
2、家庭成员具有较强的节能减排意识,能够深刻认识低碳生活的重要意义,自觉在家庭生活中体现低碳生活理念。</P>
3、家庭成员自觉学习运用生活领域中的节能环保新技术,使用有效节电、节油、节气、节煤、节水和资源回收及废物利用的方法,减少生活中的碳排放,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认真践行“家庭低碳计划20件事”。</P>
4、以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为已任,在自觉行动的同时,向家人、邻里、朋友宣传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低碳生活的重要性,宣传低碳生活知识,传授低碳减排技巧,带动更多的人、更多的家庭自觉参与到低碳家庭、节能减排活动中。</P>
(二)低碳文明交通家庭:
1、家庭成员牢固树立“低碳出行、文明交通”理念,具有丰富低碳出行知识,具有较强节能减排意识。</P>
2、家庭成员积极宣传“低碳出行、文明交通”知识,带动更多的人、更多的家庭参与低碳出行的实践中。</P>
3、家庭成员养成良好的低碳出行习惯,出行时“能走不骑、能骑不坐、能坐不开”,自觉实践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低碳出行方式。购车时尽量选择低油耗、低排放、低污染、更环保的汽车;每周主动放弃使用小汽车一天,以低碳方式出行。</P>
(三) 节能减排示范社区:</P>
1、重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和谐社会建设的整体安排,措施得力,创建活动有机构、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主题活动。</P>
2、社区内环境清洁优美,社区环境设施较完备。</P>
3、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在社区居民中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知识,帮助广大居民树立节能减排观念,增强节能减排意识,掌握节能减排技巧。</P>
4、将节能减排理念贯穿于社区管理的各项工作中,降低社区管理成本,加强节能减排基础设施建设。</P>
5、加强节能减排监督工作,对社区居民家庭节能减排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及时纠正不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做法。</P>
6、社区内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实践活动的家庭占社区家庭总数的80%。</P>
(四)低碳生活创新明星:
1、带头学习宣传低碳生活知识,积极践行低能量、低消耗、低开支、低代价的“家庭低碳计划20件事”。</P>
2、具备较强的节能减排意识,为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P>
3、具备丰富的环境知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自觉体现低碳环保理念,践行低碳生活方式。</P>
4、热心低碳环保公益活动,积极参加各项低碳宣传实践活动,带动周围群众踊跃参与低碳环保事业。</P>
三、评选要求</P>
各县区、市级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自下而上,认真遴选、择优推荐,并填写广元市低碳家庭、广元市低碳文明交通家庭、 广元市节能减排示范社区、广元市低碳生活创新明星登记表(一式2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于2010年11月15日前报市妇联办公室。</P>
附件:</P>
1、低碳家庭、低碳文明交通家庭、节能减排示范社区、低碳生活创新明星分配表
2、广元市低碳家庭登记表</P>
3、广元市低碳文明交通家庭登记表
4、、广元市低碳生活创新明星登记表</P>
5、广元市节能减排示范社区登记表</P>
广元市妇联 广元市公安局 广元市文明办
广元市环保局
2010年10月26日</P>
主题词:评选 低碳 节能减排 通知
抄送:省妇联 ,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分管领导。
广元市妇联 2010年10月26日 印</P>
(共印40份)
附件1:</P>
低碳家庭、低碳文明交通家庭、节能减排示范社区、低碳生活创新明星名额分配表
单 位</P> |
低碳家庭100(户)</P> |
低碳文明交通家庭(100户) |
低碳生活创新明星(10个) |
节能减排示范社区(20个) |
苍溪县</P> |
13 |
13 |
1 |
4 |
旺苍县</P> |
13 |
13 |
1 |
3 |
剑阁县</P> |
13 |
13 |
1 |
4 |
青川县</P> |
12 |
12 |
1 |
2 |
元坝区</P> |
10 |
10 |
1 |
2 |
朝天区</P> |
10 |
10 |
1 |
2 |
利州区</P> |
10 |
10 |
1 |
2 |
经济开发区 |
1 |
1 |
1 | |
机关、厂矿、学校</P> |
18 |
18 |
3 |
附件2:</P>
广元市低碳家庭登记表
户 主 姓 名
填 表 时 间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
家庭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主</P> 要</P> 事</P> 迹</P> |
|||||
推荐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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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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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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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P>
广元市 低碳文明交通家庭登记表
户 主 姓 名
填 表 时 间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
家庭联系电话 |
|||||
家庭住址 |
|||||
主</P> 要</P> 事</P> 迹</P> |
|||||
推荐单位意见 |
|||||
县区 意见 |
|||||
市级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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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P>
广元市低碳生活创新明星登记表
姓 名
填 表 时 间
姓 名</P> |
性 别</P> |
出生年月 |
|||||||
民 族</P>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及职务</P> |
|||||||||
通 讯 地 址 |
|||||||||
邮 编</P> |
联系电话 |
||||||||
主</P> 要</P> 事</P> 迹</P> |
|||||||||
推荐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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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意见 |
|||||||||
市级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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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P>
广元市节能减排示范社区登记表
社 区 名 称
填 表 时 间
社区负责人姓名</P> |
联系电话 |
||||
社区地址 |
|||||
主</P> 要</P> 事</P> 迹</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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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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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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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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