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市级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12-29 来源: 本站
广妇发〔2009〕52号</P>
广 元 市 妇 联</P>
关于评选表彰市级三八红旗手(集体)的</P>
通 知</P>
各县区妇联、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女职工)组织:
近年来,全市各界妇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满腔热情投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灾后重建,尤其是在抗击特大地震灾害以及积极参与灾后重建,表现出坚韧不拔、不畏艰难的崇高精神,为共促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生活,建设美好新广元作出了突出贡献,并涌现出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表彰先进,凝聚力量,激励全市妇女为“两个加快”再立新功,市妇联决定于2010年3月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之际,评选表彰100名市级三八红旗手(集体)。现将评选表彰事项通知如下:</P>
一、表彰名额</P>
评选表彰50名市级三八红旗手、50个市级三八红旗集体。二、评选条件</P>
(一)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P>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在生活中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自尊、自信、自立、自强。</P>
2、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奋力拼搏,锐意进取,艰苦创业,勇于“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事迹突出。</P>
3、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弘扬家庭美德,敢于抵制不正之风,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P>
4、已经荣获市级以上三八红旗手荣誉的不再参加评选。</P>
(二)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P>
1、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P>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精神风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创新。</P>
3、团结协作,积极进取,自觉参与“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的实践,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事迹突出。</P>
4、已经荣获市级以上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的不再参加评选。</P>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各县区、各系统按分配名额进行评选推荐,经公示、审核后,填报广元市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一式2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1份,于2010年2月20日前报市妇联办公室,(并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市妇联邮箱scgyflbgs@sina.com)。市妇联将按有关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进行评比表彰。</P>
2、各县区、各系统在上报推荐名单时,要充分考虑到界别、行业、城乡等方面的代表性和先进的示范性,尤其要多关注、多挖掘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妇女和基层妇女组织。</P>
四、表彰方式</P>
市妇联将于2010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纪念大会上举行隆重表彰仪式,向市级三八红旗手颁发荣誉证书,向市级三八红旗集体颁发奖牌。</P>
五、联系方式</P>
联 系 人:蒋 琳 母春玲</P>
联系电话:3263971
附件:1、《三八红旗手(集体)名额分配表》</P>
2、三八红旗手登记表</P>
3、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广 元 市 妇 联</P>
2009年12月23日</P>
主题词:评选表彰 三八红旗手(集体)△ 通知
抄送:省妇联
广元市妇联 2009年12月23日 印</P>
(共印80份)
附件1:</P>
三八红旗手(集体)名额分配表</P>
单 位</P> |
三八红旗手</P> |
三八红旗集体 |
苍溪县</P> |
7 |
6 |
旺苍县</P> |
6 |
6 |
剑阁县</P> |
6 |
6 |
青川县</P> |
6 |
6 |
利州区</P> |
5 |
5 |
朝天区</P> |
5 |
5 |
元坝区</P> |
5 |
5 |
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 |
9 |
10 |
经济开发区 |
1 |
1 |
合计 |
50 |
50 |
附件2:</P>
三 八 红 旗 手 登 记 表</P>
姓 名
填 表 时 间
姓 名</P> |
性 别</P> |
出生年月 |
|||||||
民 族</P>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及职务</P> |
|||||||||
通 讯 地 址 |
|||||||||
邮 编</P> |
联系电话 |
||||||||
县</P> 级</P> 以</P> 上</P> 获</P> 奖</P> 情</P> 况</P> |
|||||||||
主</P> 要</P> 事</P> 迹</P> |
|||||||||
主</P> 要</P> 事</P> 迹</P> |
|
推</P> 荐</P> 单</P> 位</P> 意</P> 见</P> |
(盖章) 年 月 日</P> |
县</P> (区)</P> 妇</P> 联</P> 意</P> 见</P> |
(盖章) 年 月 日</P> |
市</P> 妇</P> 联</P> 审</P> 核</P> 意</P> 见</P> |
(盖章) 年 月 日</P> |
附件3:</P>
三 八 红 旗 集 体 登 记 表</P>
单 位
填 表 时 间
单位名称 |
||||||
人 数</P> |
女性人数</P> |
|||||
负责人姓名</P> |
性别 |
职务 |
||||
通讯地址 |
||||||
邮 编</P> |
联系电话 |
|||||
县</P> 级</P> 以</P> 上</P> 获</P> 奖</P> 情</P> 况</P> |
||||||
主</P> 要</P> 事</P> 迹</P> |
||||||
主</P> 要</P> 事</P> 迹</P> |
|
推</P> 荐</P> 单</P> 位</P> 意</P> 见</P> |
(盖章) 年 月 日</P> |
县</P> (区)</P> 妇</P> 联</P> 意</P> 见</P> |
(盖章) 年 月 日</P> |
市</P> 妇</P> 联</P> 审</P> 核</P> 意</P> 见</P> |
(盖章) 年 月 日</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