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农村安全饮水项目顺利实施
发布时间: 2014-03-14 来源: 本站
下寺镇的友于、五台村距县城不足10公里,属旱山村落,其中友于村总人口865人,总耕地750亩。2014年,我局在该村实施了1处集中供水和1处分散供水,解决不安全饮水人口664人。五台村总人口968人,总耕地785亩。县水务局在该村实施了1处集中供水和2处分散供水,解决不安全饮水人口678人。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县水务局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
一是依规确定了项目实施责任主体。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建设管理,依照剑阁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2013年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剑农领【2013】20号要求,确定了项目实施的下寺镇人民政府为该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实施责任主体,友于、五台村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业主单位。项目村委在工程开工前已向县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有下寺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的书面承诺,项目所在村组受益户必须通过“一事一议”产生用水协会组织。在施工单位确定后,县水务局与项目村签订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协议,施工单位与项目村签订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工程施工合同。
二是按程序确定了工程施工队伍。下寺镇的友于、五台严格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相关程序确定施工队伍,并分别同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三是严格加强了工程质量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下寺镇长为本辖区工程质量安全总负责人,下寺水务管理站对工程质量具体负责,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除县水务局的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严格进行工程技术指导和施工质量监督外,受益的友于、五台村各选派群众代表对项目质量、进度实施了有效监督。
四是认真组织受益群众积极参与建设。在下寺镇友于、五台村实施的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过程中,项目村组织受益群众积极参与,主动投入,群众参与热情较高,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通过以上工作举措,下寺镇的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工程先正有条不紊的正常推进,项目完工后,必将给友于、五台的人民群众带来福祉,从此将会改变饮水不安全的局面。(剑阁县妇儿工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