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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妇联切实为男性来访者维权

发布时间: 2012-04-13 来源: 本站

近年来,市妇联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基本工作思路,大力加强多级妇女组织联动机制效能,充分发挥妇联维权网络优势,将妇女维权、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工作做深做细,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建设文明和谐家庭等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特别是狠抓个案处理,以点辐射带动,按照“属地归口又通力合作”的原则,落实首问责任制度,使有特殊困难的妇女群众能够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近日,妇联妥善处理了一件群众求助的个案,成功帮助当事人解决了具体困难。当事人魏某(男),剑阁县剑门关镇某村人,一级残疾(双目失明),与前妻刘某1985年结婚,2002年通过法院诉讼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女方嫁于元坝区沙坝乡,法庭离婚判决书于2009年火灾遗失。离婚后其前妻没有迁走户口即外出打工,其子也抱给他人抚养,但因两人户口均还在魏某户头上,魏某要负担本人及前妻的医保等费用。魏某因此事及该村将他的灾后重建款错打给本村另一村民等两件事情而上访。得知魏某的诉求后,市妇联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内,按照妇联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层级处理程序和属地管理原则,立即将案件交办给剑阁县妇联主要领导,明确要求剑阁县妇联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迅速调查了解情况并立即处理。之后,市妇联又对此事进行了督办。剑阁县妇联立即对魏某情况做了详细调查,了解到:交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按户口上的人数缴费,魏某因缴费问题与前妻发生争议,便要求与前妻分户,因为找不到分户所需的离婚判决书,又因其是盲人,行动不便,所以没有及时办理分户事宜。县妇联随即指派剑门关妇联主席迅速与剑门关派出所、法庭沟通,协助魏发生到县法院档案室调取存档离婚判决书复印件,在最快时间与剑门关派出所协作办妥了魏发生分户事宜。同时,对魏某反映的灾后重建款错打到本村另一村民一事,向村书记、主任、会计调查了解情况,取得了民政办灾后补偿款打款留底凭证后,村干部和妇联干部对当事村民进行了教育,该村民退还了错打到他账户上的不当得利款项1500元,村上并如数拨付了信访人魏某1500元。

此案在市、县、乡、村几级妇联的联合处理下得到了及时的解决,从受理到办结仅用短短10天时间,受到了当事人和群众的好评。该案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农村女性外出务工带来的家庭和社会问题。随着见识的增长和生活环境的改变,一些农村女性不愿再与丈夫同甘共苦,共同承担家庭责任,而选择了“抛弃家庭式务工”,许多农村家庭面临解体的危机,个别男性为家庭矛盾而上访。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引导广大家庭和妇女群众构建文明和谐家庭是妇联组织的重要工作内容,处理好群众的来访诉求也是维护家庭和谐的重要工作内容。针对这种类型的群众工作,市妇联高度重视,无论来访人是男性还是女性,市妇联均一一妥善处理,加强家庭成员的教育、宣传和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将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平安,从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广元市妇联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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